以前從不覺得需要多做此說明,但現在環境變了,還是在此聲明一下。這個部落格想聊的東西,不管是文學作品、電影、劇場等等等,都希望可以能盡可能地討論較為核心的觀點,這必定會將其中的關鍵、伏筆等全盤托出。因此,在本部落格是不存在爆雷不爆雷這種概念的。請讀者見諒。

 


《心靈暗湧》是一部讓人看到目瞪口呆驚訝到爆,看完後忍不住會想在電影院內一直鼓掌,不將自己心中那股讚嘆、欽佩、喜愛,藉著鼓掌的動作發散出來而不快的偉大作品。在我的印象中,這樣的作品實在不多,只要能看到一部,就會覺得彷彿如獲至寶,心中感激能夠活著來體驗這樣的作品,便不枉活著。

這部電影的英文片名Troubled Water,直譯可為「惡水」或「怒濤」,是整部影片的主意象與詮釋之鑰。片中男主角湯瑪斯在教堂內演奏管風琴,一日小學生來參觀,他應邀彈一曲以饗來客。結果他彈的不是一般教堂內會聽到的宗教音樂,而是賽門與葛芬柯(Simon & Garfunkel)的名曲〈惡水上的大橋〉("Bridge Over Troubled Water")。這首表面字意看起來是談論友情的歌曲,在湯瑪斯的管風琴詮釋下,令人感到龐然震動;曲中談到的原本是朋友之情,也一下子昇華成對於所有人類的情感。

男主角湯瑪斯是個年輕人,何以有這等詮釋功力?電影一開始,我們看到他因涉嫌謀殺兒童被判刑服監,刑期過了大半而且表現良好,從監獄申請假釋出來,到一家教堂應徵管風琴手。初看這個段落,覺得年紀輕輕的樂手詮釋樂曲如此充滿靈性、感動人心,會想當然耳地認為這是因為湯瑪斯對罪行懺悔的深化所致,他的悔罪變成對音樂表現深度的催化劑。

但這部片子沒有那麼單一淺薄,沒有落入這種耽溺悔罪片的窠臼,而是一邊將劇情往前推進,一邊回溯湯瑪斯眼中當初這件罪行發生的樣貌。慢慢觀眾會發現,雖然湯瑪斯懷有歉咎之意,但他卻不願承認那是自己的過失,只覺得雖然他和朋友將載著小孩的娃娃車推走,但卻是小孩自己失足落到河谷,這才是事件發生的主因。湯瑪斯認為整起事件是意外,也覺得自己遇到這樣的事很委屈。

因此雖然假釋後的湯瑪斯願意面對受害者家庭,但他心裡想的,卻是「我也該算是命運的受害者,其實我沒那麼糟」。在此同時,湯瑪斯喜愛的教堂女牧師之子,在他接送回家途中不見了。這讓他不僅只是「知道」自己當初犯下的罪行,而且換個身分「體驗」當年小孩走失時母親的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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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維珍點名寫15本書(我多挑兩本),匆匆寫來2009年讀物。

1. 《流浪者之歌》和《徬徨少年時》
重讀《流浪者之歌》和新讀《徬徨少年時》,我覺得赫曼‧赫塞的主要作品真的是人一生必讀。大學時讀《流浪者之歌》,深受震撼,以為瞭解,十三年後讀,還是一樣震撼我。你不會知道你這一生還會需要重讀它多少次。


2.《村上春樹去見河合隼雄》
可能很多讀村上的人會略過這一本,但這本真的是進一步理解村上春樹的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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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不是什麼正經文章,只是剛剛看了金馬獎頒獎典禮,聽到陶子說張曼玉的金馬獎得獎紀錄是六次入圍五次獲獎,所以剛剛一屆一屆爬了一下得獎記錄,做個紀念。

 

 

 

張曼玉在1989以《三個女人的故事》獲得最佳女主角獎,當年最佳劇情片是《悲情城市》,最佳導演是侯孝賢,男主角當然是勇伯啦。當年《三個女人的故事》得很多獎,雙女主角入圍,另一位是張艾嘉,沒入圍的女人是斯琴高娃。那時候的入圍者都是三位呀。

 

1990年以《滾滾紅塵》得最佳女配角獎,當年的最佳女主角是同部電影的林青霞,最佳影片也是《滾滾紅塵》,導演也是《滾滾紅塵》的嚴浩。八卦說,三毛因為沒得劇本講而厭世。得到原著劇本獎的是吳念真《客途秋恨》,改編劇本獎是小野《刀瘟》。《滾滾紅塵》的劇本入圍原著劇本,其實應該算改編劇本吧。這一年最佳男配角是張學友《笑傲江湖》,男主角是梁家輝《愛在他鄉的季節》。

 

1991年以《阮玲玉》獲得最佳女主角獎。這一年很猛,最佳影片是《牯嶺街少年殺人事件》,最佳導演是《阿飛正傳》的王家衛,男主角是《推手》的郎雄,女配角是《阿飛正傳》的潘迪華和《推手》的王萊,雙女主角。(王萊在1988年的《海峽兩岸》也得過最佳女配角獎)這一年是《牯嶺街少年殺人事件》、《阿飛正傳》、《推手》、《阮玲玉》四大片大廝殺。這一年李安正式出道,評審團特別獎頒給了李安和《阮玲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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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時候大概所有會接受村上春樹作品的人都在看《1Q84》吧,不過我的書還沒到手,到手了我也還不會現在就看,可能得擺一陣子吧。因為村上春樹的作品往往和之前的作品內容相關,我讀書慢,即使書都買了,但我還有兩部村上的長篇還沒看,跟東京地下鐵沙林毒氣兩部相關非小說作品也還沒看,大概得把這些先解決,我才能安心地進入《1Q84》。

雖然還沒看,但陸續有一些聽聞,比如說銷售量,比如說小說一開始的楊納傑克〈小交響曲〉。我有的楊納傑克〈小交響曲〉版本是拉圖和市立伯明罕樂團的版本(對,這曲目我只有一個版本),而且這曲目是當作霍爾斯特〈行星組曲〉的補白,有點可憐。最近的知道的消息是,賴明珠的意見是,她覺得《1Q84》是從〈遇見100%的女孩〉延伸而來的。小說家將早年的作品延伸變成後來的長篇作品,應該是很多小說家都做過的事,不獨村上如此,畢竟早年會寫的短篇很有某種與生俱來的成分,成為專業小說家之後,一定會更想將其雕琢得更好。朱天文的《荒人手記》跟〈肉身菩薩〉的關係就很密切,大家也都知道白先勇《孽子》的前身就是收在《台北人》中的〈滿天裡亮晶晶的星星〉。

我讀的是當年還收在時報出版紅小說裡面的《遇見100%的女孩》。早年先出的三本村上春樹的作品,從人間叢書到紅小說,不是照原來日文版的規矩出的,《聽風的歌》前面收了一篇〈開往中國的slow boat〉,後來變成連小說村上春樹作品集系列時當然就還原了,這個船被亂開的短篇開回到《開往中國的慢船》。原先《遇見100%的女孩》的日文版原名是「看袋鼠的好日子」,而且書裡面的篇幅也應該不太一樣。這些看起來是當年權宜之計,而且超沒信心,但唯有做對了一件事,就是將那本短篇及定名為《遇見100%的女孩》。這個書名後來就紅了,變成流行語,大概早期這本短篇賣得比《聽風的歌》、《失落的彈珠玩具》(是的,那時候的版本叫這名字,後來才改回《1973年彈珠遊戲》。這變來換去的,有多少潛台詞呀!)都要好,而且到現在我猜也是這般情況吧。雖然討論村上春樹的人大都以其長篇小說極大部頭作品(比如《地下鐵》)為主,再加上村上春樹自己說他創作早期是一邊開著爵士酒吧一邊寫稿,只能利用零碎的時間為之,就是因為如此,他覺得這樣下去沒辦法真正寫出自己想要寫的東西,才結束酒吧生意專事寫作(見《村上春樹去見河合隼雄》)。專事寫作之後的第一部作品是《尋羊冒險記》。既不是長篇,又不是專心創作之後寫的,《遇見100%的女孩》有名歸有名,卻好像不被認為那麼重要,那麼與後來村上春樹在長篇中發展出的核心主題相關。但偏偏事情不是那麼理所當然,有兩篇《遇見100%的女孩》裡的作品,在我第一次看的時候就很喜歡,後來我又發現這兩篇的概念是漸次蔓延到後來村上春樹作品中的。

岔開話來講,上一週和朋友MSN聊天,原本只是在聊跑馬拉松的事,結果朋友說道他中學六年的體育課都在操場邊抓螞蟻,於是我  們開始談中學時可憐的生活,好像阿信大戰苦心蓮一般,比一比誰的青春期比較悲慘。我說我中學時又醜又胖功課又差整個生活像浸在苦茶裡一般看不到什麼光明的未來,朋友說他又醜又小寫作文的毛筆字大概太醜老師看不懂都給很低分,體育又不行,又被父母用關係放到前段班座位四周都是外型好頭腦好家境好的同學。我大驚,這位現在看來是人見人愛聰明伶俐優質野郎形象的朋友,竟然也有這種過去?他就說,那是後來念大學了,學了一點招數以為自己幻化成人形,沒想到後來「估苟」一下當時周圍的同學,竟然已是帥氣的國立大學教授。人比人氣死人。我就問他,有沒有看過村上春樹《遇見100%的女孩》裡面的一篇〈沒落的王國〉,朋友說有,接著我們就開始聊這篇小說。

〈沒落的王國〉就是當年讓我大為驚嘆的作品之一,100%地打動我這種未成人形的青少年時有悲慘過去的人,而且村上春樹一定非常能體會這種心理,他的青少年期可能就是這個樣子,不管是自願或非自願地從人群中跳出來,孤立地生活,村上將自己埋入外國文學的世界。〈沒落的王國〉故事很簡單,第一部份以不是那麼讓人驚訝的村上式奇幻腔調描述一個沒落王國的外觀。然後明確分段,進入敘述者大學時的故事。敘述者在大學時認識一位同學,就稱他為「姓Q的」,姓Q的就是所謂天之驕子,外表俊帥,家裡有錢(老爸是四國地區的醫生(四國大概也是村上春樹某種從大江健三郎那邊引來的象徵)),功課好,從沒看他為考試熬夜,就只是上課很專心,考試成績就都還不錯,而且脾氣又好,所以想當然爾女孩子緣也超好。第二部份的故事就是這樣講了一個令人嫉妒的人的故事。第三部分進入到十幾年後,敘述者在一個飯店的泳池旁看到姓Q的,但姓Q的沒注意到他。姓Q的正和一個女子講話,內容大概是那姓Q的從事電視台的製作人工作,上頭要他負責聯繫該女子,想要把她的節目通告取消,那女子很生氣,最後用飲料潑了姓Q的一身。第三部分到此結束。第四部分只有兩三行字,重點的那句話是:「一個強大王國褪色的時候,比二流共和國崩潰的時候,還要感傷。」

當年看的時候,我大為驚訝,這位作者以這種方式處理自己的青少年問題,也解決了一些讀者(如我)的青少年問題。那天一起討論的朋友說,這篇是在說不管怎樣看起來優秀的人,都有自己的煩惱。但我的看法是有些差異的,一方面朋友說的沒錯,但我另外覺得,那種「強大王國」與生俱來的強烈形象,那種「含金湯匙出生」的階級概念,就像王國一樣有貴族的意涵在,看到貴族崩落,常人如我、如村上,可能是先感到幸災樂禍(即使沒交情,或有一般交情),然後便會有因此幸災樂禍而來的感傷。畢竟自己不會是王國,頂多頂多成功了也是共和國(就像村上暗示的,敘述者後來是和姓Q的到同一等級的飯店泳池邊曬太陽),若共和國崩潰了,感傷的程度還是不如王國來的令人感傷。這是一方面替人感傷,但同時更為自己感傷,這是無可彌補的階級。雖然村上春樹描繪了一個常人無法可及的王國,而且沒落了,而靠自己建立起來的共和國還在,但如果有一天和王國一樣沒落,若要比這種的,別人還是會比較對王國感到感傷。(挖咧,連這個都要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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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的人們,根本不會在意你愛上什麼人、跟誰發生性關係,只要對象是符合階級、群體的要求就好。所以這也為什麼不分中外古代都有很多同性情愛關係的故事,因為那一點都不是禁忌,階級、親屬人倫等等才是禁忌。況且,愛情也是近兩三百年才被「開發」出來的,即使各種神話、傳說都有浪漫的愛情故事,但對人類來講,婚姻主要是延續氏族、延續勞動力、延續家產用,愛情不重要。有本事的話,就是在安頓好家族之後自己去找愛情當作消遣,對象性別為何都可以,那是風花雪月,沒人會干涉,甚至很多人會覺得羨慕、覺得了不起。

被某些宗教標舉出來的,對於同性性行為的禁令,舉基督教和猶太教的例子,早有眾多學者爬梳還原歷史因素,那是為了區別異己的手段。我採取周華山《同志神學》裡面的說法,在「摩西五經」裡只有〈利未記〉提到兩次男人和男人的性行為不潔。那種「不潔」就和經文裡面同樣提到吃豬肉不潔、紋身不潔一樣,禁止宗教信仰和生活習慣合一的猶太子民不要如此做,只為了順應當時的物質環境,也是因為猶太人周遭亞述地區的其他部族,有宗教祭司在儀式上進行性行為以求豐饒的傳統,猶太人為了區別異己,所以對於他族的信仰、風俗刻意禁止。

因為人類是兩性動物,生殖唯有透過性行為,因此性行為以及可見的男性精液變成為生殖的象徵。以其用來奉獻給神明,祈求來年土地豐饒物產豐收,便成為眾多行農耕的社會的宗教習俗。亞述文化如此,中國的儺文化、希臘的神話也都如此,現代人去許多原住民部落,陽具雕刻到處都看得見。猶太教在當時時空下,為了區別與其他部族的區別,彰顯了猶太宗教所沒有的男性和男性性行為的神聖儀式(只提男性與男性,並不是說所有的同性行為,更別說是「愛情」),結果流傳至今,變成不知其所以然而用來打壓異己的理由。而且是因為打壓對象少,才敢於挺身出來打壓。對於那條「不可崇拜偶像」的戒律,有人敢於媽祖繞境時喊出同樣分貝的排斥聲嗎?對付異己還是要衡量雙方實力的,柿子挑軟的捏,軟土深掘。

愛情漸漸變成個人身份的彰顯,其實沒有很久的歷史,要到了商業化、工業化引發農村人力流往都市,形成都市化之後,原本一目了然的階級被打破,人無法一眼就看到對方的階級象徵,原先的階級行動方針在都市裡也不再有用,個人的認同和定位才被提出來當作一回事,因此你愛誰、和誰發生關係,變成了重要的界定條件(參考《小說的興起》,Ian Watt's The Rise of the Novel)。各種我們現代覺得習以為常的現代生活條件一一被發明出來,愛情也被小說和媒體彰顯,更加造成「你喜歡誰、誰喜歡你」的重要性。

後來連性傾向也被「發明」出來,進入人類的認知當中(傅柯的《性意識史》)。也直到同性戀的意識出現,異性戀才有其意義,因為沒有區別就沒有意義。許多人想到同性戀,馬上提及同性間的性行為,但相對的,異性戀何嘗不是異性間的性行為?但因為異性戀的被意識史太簡短,所以來不及使世人瞭解,異性戀也是建立在性行為上的意義,如果是以性行為來定義同性戀的話。如果你以相愛的人來是異性來定義異性戀,那同性戀的定義也會是相愛的人是同性,這兩者是互生的,而且是先有同性戀(意識)才有異性戀(意識)的存在。保守者以性行為、淫亂批評同性戀,那也只是另一種污名化和柿子挑軟的捏而已。著實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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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我在公車或捷運上,看到許多人主動讓位給別人。每次看到這樣的情景,我心裡面就會有一股敬佩感。對我來說,攤坐在交通工具的位置上,是一種小小幸福感的來源,我不太想放棄,因此我都會選角落的位置落座,那樣的位置是再怎麼讓座也難以輪到的位置。這是一種小小的自我安慰,對自己不體貼的想法和舉動所做的免疫措施。因此每次看到別人義無反顧地讓座,我心裡面總會覺得這個社會還有的一些美好,是這些人做到的。然而我很少做到。

幾年前,我第一次去蘭嶼,同行的朋友負有蒐集研究材料的任務,但大部分時間我們是在玩耍。那是一趟看來很恣意的行程,可是在整段旅途中,卻有一股抑鬱之感在我心裡面盤繞。事情從第二天的早餐開始。

那天早上醒來,離開民宿尋覓早餐店,看到民宿附近有一家賣漢堡、三明治的小店,我們坐了進去。店裡除漢堡、奶茶之外,還賣豬血湯。我們點了這東西合併的菜單,但我卻想起昨晚吃的蘭嶼風味餐。看看眼前的食物,我開始感到疑惑:原先屬於當地的食物,被當作特殊的風味餐,但外移進來的食物,卻彷彿成為日常,怎麼會這樣?之後所有的行程,變成是我不斷在檢視「漢人的生活方式怎麼取代達悟族的生活方式」的過程,儘管許多人確實認為這是在協助當地人過更好的生活。面對這樣有點奇怪的狀況,我想不出能做什麼,也沒立場去做什麼――也許是我也懶得在「想」之外去做什麼。

也有一些時候,我們會談到教育和閱讀的問題。台灣的社會一向不把閱讀當一回事,也不覺得有什麼問題,明明是橫在眼前的困境,卻一點也不知道緊急。一代又一代年輕人的語文能力下降,站出來高呼搶救的名人,卻還是著眼在寫作文或國文考試這些事上。可是不會讀怎會寫,要搶救也救錯了目標。每年台灣新生兒的出生人數不斷下降,而新生兒中出生於外籍配偶家庭的比率,則逐漸增加。現在已經是每七個新生兒中,便有一位來自新移民家庭。可預見的未來,是每六個新生兒便有一位是這種情況,然後是每五位、每四位……。談論閱讀率下降的問題時,不免接觸到新移民家庭在幼童語文能力掌握上的資源匱乏。我們明知道這其間有哪裡不對,卻又不得不將其當作「問題」。而且在討論這「問題」時,我們彷彿將新移民家庭當作排除於外的「他者」,去討論「他們」怎樣怎樣,「我們」該怎麼做怎麼解決。我心裡面有種不安,但沒辦法在這種情況下解決。

我們的社會便在這種小小的疑惑、小小的歧視、小小的善良、小小的美好、小小的逃避當中,進行著我們的日常生活。久了,可能麻痺;久了,可能就漸漸看不見、聽不到,也無力去做什麼,甚至後來連想都不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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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生大二那年暑假,我跟著戲劇社的指導老師去了辦給台南市高中生參加的電影營。我一個大一生,去參加小我一到三歲的高中生活動,看在對電影的喜愛,以及學習太晚趕著補課的份上,第一次碰觸這樣的電影營隊。(話說我的「晚熟」、「學習太慢」之類的,實在可以另外寫一堆故事,不可思議地我一直到大學才開始準備養成變成文青,等養成地差不多了,其實我已經變文藝中年了。嘆。)在這營隊裡,兩三天的時間,我第一次看了柏格曼的片子(是《處女之泉》),看了一部黏土的《小王子》動畫(我到這時才知道《小王子》,但被感動則是要再半年之後),第一次知道布紐爾(Luis Buñuel),看了《安達魯之犬》。

《安達魯之犬》讓我印象深刻的,大概也是讓無數人印象深刻的,就是拿刀片劃破眼球,水晶體流出來的場面。極為聳動,到二十一世紀都還是。前兩個月重看了第一集《魔鬼終結者》,赫然發現以前從沒注意到的關連,阿諾飾演的機器人(後來被稱為T800)在小旅館裡自我修復時,拿刀片處理被破壞的眼睛,簡直就是《安達魯之犬》這一場戲的翻版。

影史上的經典,就是透過這樣通俗的途徑,滋潤了後代的創作者,不管是高蹈或者通俗的。

再過一年半,我在嘉義市立文化中心參加黃建業老師主持的電影欣賞班,是文化中心主辦的活動,連續好幾個週末,觀賞影片之後有黃老師講課。就在某次課間休息時,我和一起參加的同學在文化中心裡面亂逛,看到一間展覽室裡有雕塑展,我們便跑進去看。這裡面的雕塑大都是金屬的,小件,造型非常奇妙,像是被融化的物體,有軟趴趴的時鐘掛在樹上。看完去找展覽資料來看,才知道這位藝術家叫達利(Salvador Dali)。非常奇妙地,在一個無聊的課間時間,闖入一個根本不知道的展覽,然後我遇到了一個後來不斷出現在我生活中的藝術家,幾個月後我還在巴黎蒙馬特看到他的達利蒙馬特空間。(可惜當天我們到時以閉館)

又過了很久,我已經大學畢業,沒考上研究所,去當兵,快要退伍前考上了藝術研究所,退伍後就馬上回到學校。在藝術所裡面,我主攻劇場,所以戲劇的課都修,就在研一的現代戲劇課程裡面,我們被要求念《白納德之屋》(La casa de Bernarda Alba),是西班牙大劇作家羅卡(Federico García Lorca),不才如我到那時才知道羅卡大名,而且要再過兩三年後,我這不認真的學生才知道羅卡寫了那麼多的詩,以及劇作,不僅僅是課堂上提及的《白納德之屋》、《血婚》(Bodas de sangre)、《葉瑪》(Yer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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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看《不能沒有你》時,我遇到的一次夢幻般的經歷。在以前談電影的文章,以及去年發起的「還我片尾」活動,我都提到一次讓我印象深刻的看電影經歷,在英國劍橋鎮中的藝術電影院,看了當年坎城影展最佳導演馬修‧卡索維茲的《恨》(La Haine),看完全場摒息,之後才有人暗暗嘆了一口氣,大家在黑暗中緩緩等情緒平復,銀幕上跑著片尾,等燈亮了才慢慢離席。我以為在臺灣難得重遇這種的經歷,沒想到那次看《不能沒有你》卻更讓我驚訝。那次的放映是台北電影節的試片,影片結束時,四周滿是啜泣聲,卻立刻響起了如雷的掌聲,而且持續很久。啜泣與鼓掌,是完全相反的兩種情緒,卻同時發生,一方面影片蓄積的情感力量釋放,讓人不禁淚下,但同時又不得不鼓掌向製作團隊報以最高敬意。

有一種說法,鼓掌在現代是表示對表演的讚賞,但最早的起源是為了將魂魄收回。因為舞台上的表演太精彩,人的靈魂太入戲而出竅,所以要鼓掌來阻斷投射並把魂魄收回。觀賞《不能沒有你》時讓人完全進入這樣的情緒,觀眾看得整個人的身心都投射到男主角李武雄身上,但同時又讓人忍不住要對作品讚美,也要將自己的離魂喚回。但如果僅是這悠長的掌聲,那還不是什麼了不起的,厲害在於,觀眾們一邊回復自己的情緒,在片尾跑完的那一剎那,整間電影院掌聲又響起。

我從來沒看過哪部電影這樣值得兩次掌聲的,唯有《不能沒有你》。《不能沒有你》改編自2003年的真實社會事件,描述一位在高雄港邊打零工的男子李武雄獨自撫養與女友生下的女兒,到了女兒要上小學的年紀,才發現女兒的監護人在法律上不是他,因為他與現已失聯的女友並無婚姻關係,而前女友在戶政資料上登記為已婚。木訥的武雄為了不讓國家拆散他和女兒,一個人面對沒有人能支持他的龐大國家機器,力爭女兒的監護權……。《不能沒有你》的故事單純,但力道大得驚人,使每個看過的人都感到無比的震撼。實在是因為每個人多少都有類似的感受,雖然不一定是類似的狀況,但編導透過對父女情感的同理心,延伸到對於官僚體制的檢視。電影看起來合情合理,但這便是編導拿捏妥穩的地方,如庖丁解牛,順著肌理切到最難以達到的境地。

所有的觀後感,一定都會針對公務員的官僚心態做檢討,如電影中這樣明明很明顯的特殊狀況,卻沒有任何執行公務單位成員有一點同情心,試著去幫助李武雄。若在之前,我當然也會這樣地想,但剛好最近遇到八八水災,我又再看了一次《不能沒有你》,也許我們更應該探究的不是什麼官僚心態,而是整個國家,以及國家賴以建立的法律根源,這好像才是《不能沒有你》更深入在試著指涉的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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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部我都想去看呀!
目前看過的《不能沒有你》和《陽陽》,是絕對要去看的片子。
錯過是生命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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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01年11月在電影院看了第一集的電影版《哈利波特:神秘的魔法石》以來,我從沒滿意過任何一集電影版,即使是阿方索(Alfonso Cuarón)這樣的名導,也沒讓《哈利波特:阿茲卡班的逃犯》更動人。名導也淪陷,可知這部大量趣味累積在各種魔法世界生活細節的小說,極不容易化繁為簡在兩小時內妥當安頓完畢,每一集都在我這不算書迷但每本小說都看過也都滿喜歡的讀者出電影院後失望,直到第六集的《哈利波特:混血王子的背叛》。

電影開始五分鐘,我就知道我會喜歡這一部電影。也許我現在看電影可能進入另一種狀況,我非常挑剔畫面的呈現,常常在幾個鏡頭之後,就會讓我開始去判斷我喜不喜歡這部電影,我不知道我這樣好不好,可我也沒辦法。像之前我抱很大期待(因為看過劇本大綱)看的《一席之地》,在開場幾個鏡頭之後便讓我皺眉,而果然整部片子看完後也不付我一開始的皺眉。去年的《愛的發練習》,也是開場戲便定下了我的評論,直到電影演完都沒反敗為勝。那是什麼樣的感覺,很難說清處,大概就是呈現在銀幕上,你會不會覺得那幾個畫面是告訴你創作者(不僅只是導演)有用心去構成畫面,有用心打燈、有用心攝影,通常第一個畫面就知道。就像你只要看開頭第一分鐘《不能沒有你》和《陽陽》,就知道這是部好電影,而且絕對不會讓你失望。

《哈利波特:混血王子的背叛》還是有前幾集的難以化繁為簡的缺點,但已經盡量收束,也還是有讓人懷疑導演到底知不知道重點在哪裡的缺點(而且很妙的是,不同導演的每集都有),我可以說是每一集都處在同樣不高的水準上。可是這第六集偏偏難得地做好了一件事,讓我非常讚賞,甚至願意再進電影院看一次。從電影一開頭,就讓我非常難得地看到對於影像製作的用心,記者對著剛與佛地魔在魔法部攻防後的鄧不利多與哈利波特拍照,陰鬱的質感卻又非常地透亮、清晰。彷彿前五集都戴了度數不夠的眼鏡,這一集終於重新配了精確的度數,大銀幕上細節更豐富,也更栩栩如生,透過種種細節把這個虛構更推向真實。

harry_potter_6_poster3.jpg當然,也得搭配上這一集的情節,這樣的影像風格才有意義,第五集之前配上這樣的影像風格太過沈重,但至少我覺得第一集到第三集該有一個階段性的風格,較為明亮、快樂,第四級和第五集,因為西追和天狼星的死亡,搭上三巫鬥法和鳳凰會,影像感受要比前一階段成熟而穩定,可是前五部片都沒做到。改編小說成為電影先天上便有許多難度,篇幅、細節、語言在在都是問題,像哈利波特這種趣味藏在魔法世界小細節裡的作品,改編成電影幾乎注定要喪失小說的趣味,只有影集才能試著跟小說走,所以電影改編者得要自己找到適合的電影語言。在此就不多說哪些成功的經典案例,就以《哈利波特:混血王子的背叛》來說,在那麼多缺點中,同樣一位導演David Yates比起拍上一集時進步太多,他抓緊了影像風格和主角性格塑造兩個要點來突破,我覺得讓比前幾集更沒有「動作」(也就是更難拍)的第六集,大致上有抓到重點。看看那近乎黑色電影(film noir)風格的影像,就讓人非常陶醉,影像的質感可以這樣操作,帶有虛幻味道卻又殘酷。幾位主角的情感戲也多加強調,將焦點聚集,也強化人物性格,特別是哈利喝下福來福喜去找史拉轟的過程,雷德克里夫這次表現很好,把哈利那種充滿信心卻又像嗑藥的恍惚感抓得滿有意思的。

本片的評價好像分裂成兩端,影評人叫好,一般觀眾(特別是沒看過書的)抱怨,可我總覺得前面五集每集都讓我失望,怎麼那時反而沒那麼多人說難看,特別是第一、二集讓我難以忍耐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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