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生活其實很辛苦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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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頭一數,2008年我在這個部落格只刊了28篇文章,平均算起來一個月只有兩篇再多一點零頭。我給自己定下的穩定經營部落格標準是每週至少要有兩篇文章,這樣才能保持穩定的閱覽流量。每週兩篇我卻寫成了每月兩篇,差了四倍。況且去年第四季我簡直是以每月一篇的速度在發文,這樣還敢當去年華文部落格大賞的初選評審,雖然是因為在2007年我的部落格被選為年度推薦的關係,但想來也真令人汗顏。而到底寫部落格是為了什麼,搞得好像心不甘情不願的交作業式的苦悶?為什麼不能是想寫就寫,還要想為了保持穩定流量而勉強自己?

我寫部落格實是很快樂的,真的是有什麼東西想講才會來寫,而偏偏我想得太多,能寫的時間太少,實在搞不懂為什麼會這麼忙,弄到什麼時間都沒有,仔細算算要好好過生活,包括好好吃飯好好和朋友聚會好好做家事好好運動就會把上班和睡覺以外的時間都佔滿,用什麼時間來寫部落格?在腦海裡的念頭盤旋個兩三天,就會被新的念頭壓走,不久新的念頭又被新的念頭趕走,不斷有新的想在部落格上寫的東西浮現,但往往來不及化成文字思索便隨風而逝,只在某些有些許閒暇的空檔抓到當時的念頭發展成篇,如此而已。去年,我在「斯人讀舒適」大概以寫電影讓人印象最深刻。當然電影是我的最愛之一,可我寫出來的往往是我所看的電影的極小部分,我努力讓自己不要去寫出我不喜歡的電影,所以大部分看了不覺得如何的影片就不出現在部落格;但看了覺得很好的影片,如果我沒有比一般觀眾更好的想法,我也覺得不值得寫,即使寫了,也是泛泛者流,不值得讀者花時間來看我往往容易寫成的落落長篇大論。東挑西挑之後,還是有很多看似好看的電影,但寫作時間限制,以及發展不出獨特觀點的,我也就沒辦法寫。比如《贖罪》、《科洛弗檔案》、《竊聽風暴》(是的,我拖到去年初才看)、《流浪神狗人》、《跟著奈良美智去旅行》、《刺客聯盟》、《暮光之城》、《曾經,愛是唯一》、《惡魔教室》、《菲利普葛拉斯12樂章》、《一半海水一半火燄》等等,我都覺得有東西可寫(但不一定寫得出來),特別是超想寫《暮光之城》那令人目瞪口呆的疑似患有癡呆症或失憶症的吸血鬼,我覺得應該沒有比永遠處在青春期懵懂幾百年的狀況更令人悲傷了。(想想看,等妳三十歲,想要你的男友成熟點,跟妳在一起的過去十四年來他都一直待在十七歲,妳跟他說:「你不能成熟點嗎?」他眨眨大眼蠕動鮮紅欲滴的嘴唇,想用青少年的招數討妳歡心,可惜妳不一定是黛咪‧摩兒。)想在部落格講一下看過的一些吸血鬼電影的設定還滿有趣的,可惜呀可惜,除了沒時間之外,我還會擔心我只看了這些電影夠不夠?是不是得把《卓九勒伯爵》小說拿來讀完?是不是把《歷史學家》再翻一次?安‧萊絲《夜訪吸血鬼》及其「吸血鬼紀年」系列是不是都得找來看?穆瑙拍的《吸血鬼》是不是得去挖出來看一遍?荷索也拍過,還有《決戰異世界》和《刀鋒戰士》也是受歡迎的系列,總得都要做研究吧?當然還有可憐又浪漫的北歐小吸血鬼《血色入侵》。越想越多,就只好把這個變成大概可以寫成一本碩士論文的題目先存起來,留待以後發揮。就這樣。(攤手)若有幸寫出來,往往電影已經下檔一陣子了,想透過部落格介紹朋友去看那些我喜歡的電影,往往太慢。


我從1998年初開始寫電子報,一開始是自寫自編用電子郵件附加檔的方式寄給朋友,我也忘了當初為何想開始這樣做,大概是當兵無聊吧。後來就出現明日報個人新聞台和各種電子報網站,我就搬到明日報和gigigaga各弄了一個還不叫部落格的新聞台/個人電子報網站。在寫電子報之後,我就養成「壞」習慣,非得完整成篇的,或者是「言之有物」的東西才會放上去,聊天性質的一概略去。可是我並非一直都這樣,1994、1995之際我開始玩BBS(到現在),那十年間我花很多時間掛在BBS上。當然在BBS也就不會太正式謀篇,隨性寫輕鬆聊的文章一堆。除了學生階段的班級、系所、社團等板面之外,2000年左右我也開始有了一個自己的個人BBS板,比較有意識地經營一個個人板的風格,但還是以較為輕鬆的方式,和一群朋友溝通有無的方式來聊天。同時我還持續弄風格和現在的「斯人讀舒適」風格類似的電子報,不聊天,較為正經。隨著脫離學生生涯,以往網路上廝混的朋友以及我自己,都開始被工作剝奪掉時間,沒辦法再一直掛網。(我覺得時間可能不是最大問題,而是某種團體性消失了,而社會人士又不像學生那樣容易可以混入一個網路團體,舊團體沒了就沒了。學生可以和同學透過BBS交換每日牢騷(現在可能還有twitter和plunk)不斷另起爐灶,但至少我無法和一起工作的同事這樣搞,比較少缺乏可以上網哈拉的群體。)對我來說,BBS介面的書寫環境和WWW介面是不一樣的,後者會給我一種較為嚴肅和正式的感覺,不得不逼我自己打起精神來完整寫一篇。(像現在我就會覺得自己在聊天。)

後來大學的學弟妹們弄了「文藝廊聯播網」,我非常高興地將部落格搬過來,部落格還是叫做「私人讀舒適」(前兩年才改「私人」為「斯人」),有刻意將寫作風格放得輕鬆一點,那時候「南方人文電子報」的主編giff說我的文章變得比較鬆了,同時也是因為脫離學術環境進入通俗出版業,我也沒本錢再怎麼學術。雖然是鬆,但我總覺得我寫的還是放不開,一些我常看的部落格,能緊能鬆,寫作速度又快,可以把日常寫得有意思,我還真學不來。可我想,個人風格不同,何必勉強,得勉強的是發文頻率。

保持好的發文頻率除了可以穩定流量之外,我覺得更要緊的是讓我自己透過書寫來整理想法。人是語言的動物,人的思考得力於語言也受限於語言,有了念頭不實際落實成語言,是沒辦法自我檢視的。比如說上一篇寫菸害防制法的,總覺得施行狀況不妥,但透過文字來整理,我又沒辦法真正把那種不妥的狀況找出來,所以得提醒我自己不可以那樣「未審先判」。書寫猶如一個審判的過程,利用語言的邏輯把思路釐清,該找資料的就去找資料。在寫之前以為可以串在一起的,往往在寫了之後流到別的地方去,像現在這篇文章,大致上已經流出我預先想的方向了。(無奈)而我預先想的是什麼?忘了。如果沒有做筆記,就已經被現在的語言邏輯吃掉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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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位好朋友某一次到台北來找資料,到我家來住一晚,隔天他跟說我:「你房間有蚊子,鄰居有人的洗衣機半夜開動,害我睡不好。」我莫名其妙,「哪裡來的蚊子?我也沒聽到洗衣機,」所以我就笑他是「豌豆公主」。

豌豆公主是小時候聽過的童話故事,有一位王子準備娶親,但他要娶的是一位百分之百的公主。國王與王后安排了很多公主來談親事,但王子都覺得對方都不是百分之百的公主,所以王子一直都找不到結婚對象。在一個雨夜,城堡來了一位女孩,淋得全身邋遢濕透,自稱是真正的公主。城堡裡的人讓她進來,準備了溫暖的床鋪讓她休息,但床板上先放一顆豌豆,再鋪上了幾十層的各種被褥。隔天早上詢問女孩:「昨晚睡得好嗎?」女孩說:「睡得差極了。床褥下不知道有什麼東西,弄得我睡不好。」王后讚嘆說:「你才是一位真正的公主呀,唯有真正的公主才有如此嬌嫩的肌膚感受到層層被褥下的豌豆。」王子就取了這位真正的公主為妻,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笑完朋友之後,也就沒去管這個故事,直到後來某天,跟同事不知道談什麼又聊到豌豆公主,我開始起疑,到底這個故事的目的是什麼?如果每個寓言故事都有其寓意的話,它背後所表達的是什麼呢?不會是人要機車起來可以真的是很機車吧!前兩天在報上讀到張惠菁的〈公主豌豆〉,講到這個故事是安徒生的作品,我立刻豁然開朗,完全瞭解這則故事的目的。

安徒生出生貧困,但他極有文采,寫的作品受讀者歡迎也受許多成名大作家的激賞。安徒生一直想打入上流社會,進入另外一個階層,但他的積極養成的性格讓他在參加上流社會的聚會時格格不入,他自己也曉得,但卻更想努力投入,想要變成那種優雅風趣人人圍繞的紳士才子(想像一下王爾德),或是在各種聚會上悠遊自得(想像一下普魯斯特),但到頭來總是讓自己出糗。如果瞭解他的背景和性格,完全可以理解他為何會寫出〈醜小鴨〉、〈豌豆公主〉這類故事,完完全全是作者自況。

〈豌豆公主〉有著極纖細敏感的神經,就像安徒生,他覺得自己的才華和敏感是完全足以「晉身」上流社會的標誌,只是沒人看出他天鵝的本質,沒人測試他可以感受到一顆豌豆的纖細,他是真正的貴族。透過故事,他讓自己不安急迫的心得到安慰。

很有一段時間,我以為我也是有那種敏感纖細的心靈,以為自己擁有創作者所擁有的細微感受力。可是隨著認識自己的時間越長,我開始發現自己並不是豌豆公主之流,我開始失落,原來我不能成為從小我以為的偉大創作者,天性如此,沒辦法,老天爺沒有給我足夠的感受能力。這幾年,我慢慢轉了想法,我越來越感謝我不是纖細敏感的豌豆公主。我自己知道我的疏懶和大而化之,敏感纖細對我來說常常是只有能力顧到自己紛雜的感觸而無法顧及別人,有點恐怖。我沒了纖細敏感,但開始學著欣賞自己的疏懶粗略,或者和纖細敏感相反的粗獷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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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長說:「我都透過部落格知道你們的近況」,他指的是我和大姊頭,「結果你們很久都沒更新」,真是慚愧。公司裡的作者也問:「你怎麼啦?都沒寫新的。」問得我超不好意思,趕緊又是老套「工作太忙」拿出來搪塞。在很勤奮、努力每天創作不斷的作者面前講這種工作忙的藉口,自己都很心虛。仔細想,也不知道為什麼,也有可能是搬家之後適應新的作息,自己的時間還沒調好,沒心情也沒適當地時間寫東西,明明看了很好看的電影,不斷在心裡琢磨著要寫些東西,但最後還是不了了之。被學長一說,有點竊笑大姊頭也跟我一樣,不是只有我偷懶。不過大姊頭上個月公證結婚完,現在正忙著害喜嘔吐中,找她出來玩都不行(自爆其實我都有空玩),說是每天醫道晚上就會吐好幾包,像是嘔吐物加工廠一樣。我跟大姊頭的交情都建立在吃喝玩樂上,什麼傷心痛苦的事都很難到我這邊來,因為她每次有什麼不愉快,我就是帶大吃或到處玩,完全是靠外家功夫解決難題,一點內功都沒有。

前兩天大姊頭傳來一個部落格給我,點開一看,是她紀錄懷孕過程的「寶寶日記」。說是寶寶日記,其實是記錄她這個當媽媽害喜的「委屈」,看得我這個一開始就嚷嚷要當小孩教父的百般過意不去,懷孕是很辛苦的,我卻事不關己看別人吃米粉喊燙,也不知道教父是幹嘛的,就興沖沖地要參一腳。不過,該擔心的是小孩父母,馬麻是來自京都隔壁的三重的太妹,把拔是來自高雄鳥松的搞笑藝人,再加上一個搞笑台客的教父,寶寶呀,我們真為妳的氣質擔心呀。



「寶寶日記」超好笑,一定要看:http://wubaby.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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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的跟消費者會接觸到的行業,都會把「會員經營」當作一個基本配備,可是觀察目前大部分的行業,對這個基本配備的處理態度都是備而不用視而不見。像是身懷一把好劍,可惜劍未開鋒,只能作勢嚇人,無法真正發揮武器的效用。

許多人身上都有一些會員卡,會員卡的作用大都只有一種:消費時候出示(商店的POS機會做記錄或不做記錄),然後便可以得到會員折扣或會員價。不管收銀的POS(point of sale,銷售點)系統登不登錄會員卡號來記錄該會員每次的消費明細,會員所得到的回饋是一樣的,就只是消費時的折扣,或穿插不時寄來的郵購目錄。

就這樣而已?沒錯。就只是這樣而已。這就是目前我們大部分企業所謂的會員行銷。舉一個例子來比較。我們家裡的保險業務員,她雖然負責不少的客戶,但對每一家客戶的需求都很清楚,她不會只是知道你們家有幾口人、性別為何、教育程度是什麼、年紀多大這些一般會員資料會問的,而是更清楚地知道每一位成員的需求是什麼,整個家庭的綜合需求是什麼。她會主動提出你已經保過的險現在有什麼新的替換方案可以更省錢或是更有加值效果,或者是什麼新出來的保險方式適合我們新碰到的狀況,或者是誰的年紀到哪個階段可以有什麼收益或新的理財方式可以加入。

這樣的客戶服務,應該是所謂會員制度應該要提供的。如果做不到這些,僅只是消費時的折扣優惠,所依據的能黏住會員的優勢就只有價格而已。而價格是最容易破壞的,也是最容易被對手超越的項目。

在大量利用電腦處理資訊的時代,我們竟然看到電腦被用在處理會員系統上的功用,只被用來發送電子報,實在可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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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h*ours咖啡館最後一天由Ryan及Ken當爐掌櫃,週三之後將由新老闆阿Joe(到底是不是寫作「阿Joe」我也不清楚,跟著叫,說不定是「阿舅」、「阿究」或「阿就」)開店迎客。Ryan及Ken「退休」的日子從好久以前就在講,講到三個月前變得確實,然後突然就變成在眼前將要發生的事實了。

每次要回溯到底何時第一次到h*ours總是模糊,大約是2003年底或2004年初,不必懷疑的是,我是因為跟橘子約了談事情才來到這邊。橘子說他在h*ours寫稿,所以我就過去找他,一兩次之後就跟老闆Ryan熟了,再多幾次之後也就慢慢認識自稱自閉的另一位老闆Ken,進而把h*ours當成自家廚房兼書房兼遊樂場看待。

這是一篇注定寫不好的文章,因為這咖啡館跟我太接近,我的生活一部份就在這裡發生,要怎麼能拉開距離寫?這是我每週五下班後固定來報到休息喝咖啡的地方,對於一個你的靈魂安憩之所,你怎麼寫得好它?除了剛開始來的頭幾次,之後我幾乎都是喝熱拿鐵,可以數得出來的次數喝熱桔茶、花茶、卡布其諾。固定喝熱拿鐵到Ken只問我喝不喝咖啡,就會幫我把我要的弄好,而且我也會不吝批評。我常笑說,我大概是最「奧」的顧客,嫌東嫌西挑剔很多,但在台北我喝過咖啡的地方,大概也只有Ken煮的咖啡讓我最喜歡。甚至今年去英國玩一趟回來,我第一件事就是跟Ken說:「還是你的咖啡好喝,英國那些貴三三的咖啡都不及你做的,你是世界一流的。」然後照樣我還是不時給予批評,今天的咖啡味道怪怪的,今天的這杯怎麼有鹹鹹的味道?今天的……,我覺得我沒被趕出去真是萬幸。

每一家咖啡店(不是那種連鎖的速食式咖啡店)個性都和店主人的氣質緊密結合在一起,決定讓人肯固定來喝咖啡,除了環境、食物、飲料之外,排第一的恐怕是人的因素。在h*ours混久了,就開始跟店老闆混熟,也會認識也常來混的其他客人,大家進而變成朋友。這是人的因素,通常也是讓你想繼續去的因素。不知該說Ryan厲害還是天生如此,在我一個人過去時,他會不時來跟我聊聊,以免我無聊。而我也常看到他跟熟識的客人聊天,自然地像朋友一樣。這樣說怪怪的,因為大家都已經變成朋友了,這種以朋友的關係而存在的顧客關係,恐怕是h*ours很大的特色。另一個特色是,Ryan之前的工作都和出版相關,閱讀是他的最大興趣,店裡那排書架上的書都是他自己看完搬來的書,以及客人搬來的書,我也曾把我看過的書搬到這裡來貢獻。可能是這樣,也讓不少做出版的客人到這邊來,算是某種磁場相吸作用。一些出版界的新訊息,我竟也是透過Ryan這個訊息中心得到,想想也滿奇妙的。

對h*ours越熟,就越把這裡當作自己的地方,有時就會約朋友來喧鬧,也常來這邊慶生,店就會被我們搞得吵鬧不堪,瘋狂不已。Ryan和Ken當家的最後一晚,許多朋友都特地來了,有些甚至就專程來打招呼。我約了一些朋友,去買了仙女棒,打烊前大家把花火燃起,快快樂樂地燦爛度過這「最後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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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愛丁堡找弱慢時,被交代要帶一些食物去,我就到超市選了一大袋關廟麵,也帶了太白粉、蕃薯粉,弱慢說要做蚵仔煎。1P給他帶了一罐唯力炸醬,我想到弱慢是新竹人,那就再帶一包米粉吧。本來這些東西是想讓他之後慢慢吃的,雖然那邊有中式超市,可畢竟都不是台灣貨。結果沒想到這些東西卻在我們去的幾天中幾乎全進了我們肚內。

那天去愛丁堡動物園,然後再趕去郊外的羅絲琳禮拜堂(Roseline Chapel),可是我都忘了《達文西密碼》書中的情節,電影也不想看,只記得有這地方就來看了。禮拜堂建築風格獨具,風景很好,太陽下山前我們搭公車趕回愛丁堡。弱慢說要煮蚵仔煎,但得趕去一家有賣海鮮的超市才行,六點前。一定來不及,我們「健步如飛」地走,果然超市已經打烊,只好轉往另一家買別的食材。我看弱慢一臉臭臉,就說:「今晚我來炒米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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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絲琳禮拜堂內部)炒米粉並不是我的拿手菜,我只炒過兩次,林文月《飲膳札記》那篇〈炒米粉〉倒翻過許多次。只是前兩年朋友在我家聚餐,我炒了米粉(那是第二次做),結果讓原本看輕我的圖米米大驚,她對她的廚藝非常自豪,但她說她不會炒麵、炒米粉(這反而讓我感到訝異),竟然我會做她不會做的菜,很厲害。所以一有機會她就宣揚我很會做炒米粉,搞得我很不好意思,也讓我後來不太想做這個菜(雖然我自己很愛吃),彷彿我只會做這似的。

但在愛丁堡,沒辦法啦,就做吧。在超市買了勉強可以的硬硬高麗菜,一盒豬裡肌,一盒蝦仁,就這樣回家做。比起我在台灣做的料,大概只有三分之一,我被圖米米笑說炒米粉的配料跟米粉一樣多,上次準備的料就有九種之多。在異邦,就勉強啦,不然想買也難以買到,比如魚板,我不知道去哪兒找。

回家洗洗切切,肉難切,切絲不成勉強切成丁。菜葉洗完,撕開。蔥蒜爆香,丟入肉丁,加醬油、沙茶醬,再把高麗菜丟入煨軟(但不軟),然後入蝦仁,記得鍋內的水要加多,等會米粉會吸,油也得多一點,保持米粉潤澤。同時另一鍋煮好滾水,米粉下去燙一下吸一點水便立刻起鍋到正好炒好配料的鍋內,不斷地翻動米粉,使其均勻受熱,讓之前的肉汁菜汁可以西到米粉裡,便可以起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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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五年級上學期,數學課程進入了一個「可怕的」領域,開始教因數、倍數,不再是過往四年來教的基本數目、數字的概念和基礎四則運算,進入了數字抽像思維的領域。

我永遠記得我第一次段考完,發回的數學考卷上面僅有80分,然後老師帶著疑惑的眼神跟我說:「怎麼會考這樣子?本來以為你有希望可以畢業時拿市長獎的,現在看來不可能了。」不用佛洛伊德幫忙分析什麼創傷之類的,這段話我就給他牢牢地記著到現在,(而且在國中時又出現過被老師講類似的話,讓我平順的求學生涯添了一些坎坷的坑洞)。也不知道是不是那時候起,數學就變成了學習上的弱點,我和家人開始以為我在理科上不強,應該看來應該走文科的路,偏偏我的國語文成績一項不錯,這樣的印象當然就更牢固了。我最常舉的反例是,國中時我的理化成績一直名列前茅,即使數學一直在坎坷路上跌撞。只要一碰到代數,我的數學成績就很慘,要記住(a + b)(a - b)= a2  – b2  之類的公式不是什麼難事,但要在一連串的英文代數里面看出端倪並實際運用就有點困難了,這不知道和我一向拙於辨識不同的容貌有沒有關係。每次編新班級或到另一個求學階段,認識新同學會耗去我很多時間,不知道我腦裡的認知運作是怎麼進行的,只是到現在我還是很不會辨認只見過一兩次的人,或者是造型變來變去出現在不同媒體、廣告上的中外明星臉。但辨認人臉好像和圖像認知的關係比較大,是不是較傾向於幾何範疇?而幾何是我在中學的數學課裡面難得可以挽回一點信心的領域,我喜歡在那些各種圖形中拉個幾條線,然後就破解迷宮,順利救出公主。但公主沒那麼多,能展現我不迷路功力的機會不多。

果然在國小五年級第一次數學受挫六年後,我正式進入所謂的「社會組」就讀,兩年後考完大學聯考,以為從此拋開數學。生活裡似乎只要還會基本的四則運算來算錢,以及一點點的基本數字靈感來下注樂透彩就夠了。

可是命運不是這麼讓你以為是怎樣就怎樣。學校畢業之後,我竟然很愛看一些科普書、特別是天文物理部分,又特別著迷於會跟相對論扯不清的時空關係,偏偏相對論是一堆數學,我當然不會自不量力想要去在荒廢多年數學,沒學過各種高等數學的狀況下想去學會看懂相對論那種依賴理論數學來推演算式,但卻很想瞭解這理論所揭發出來的現象到底是怎樣。冥冥之中好像有一種熱情的推力迫使我不得不去注意它,這個以前讓我被受苦處的對象,而且逼得我不得不張起所有的注意力來理性對待並仔細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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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少在我的部落格轉別人的文章,好像只有一次(懶得查了),今天AB把他之前跟我說他不包紅包的理由貼在他的部落格上,講得真好,忍不住要跟大家分享。

先摘幾段:


其實一開始不包紅包的原因,只是一個很小很小的想法:「不是說要『請』喜酒,那不是請客嗎?怎麼去讓人請還要包紅包、給錢?」

「要請這麼多人吃飯,新郎、新娘哪來那麼多錢?」

「結婚是很花錢的,所以去喝喜酒,包紅包,算是一種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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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好幾齣舊戲重演,身邊一些朋友都跑去看了,反倒是我以前這幾齣戲都看過不止一次,現在反而沒了興致。一齣是果陀劇場的《淡水小鎮》,另一齣是屏風表演班的《莎姆雷特》。這兩齣舞臺作品原先都是我非常喜歡,甚至可以說是熱愛的,但《莎姆雷特》在看了2000年「狂笑版」之後,我就失去信心。不是文本不好,而是劇團的目的不一樣了,為了博取笑聲而忽略原先嚴謹的人物性格,相關的評論在以前的文章可以看到,這裡不再贅述,這次重演標榜「浪笑版」,我一點也不想去看囉。沒看《淡水小鎮》倒不是這樣的問題,而是這次把陶大偉標榜出來,其他一概不見,讓我感到疑慮,動念之間就不想看了,反正在臺北表演多到看不完。

《淡水小鎮》我看過很多次,但最早的版本是大學畢業公演自己演出的版本。這其實不應該算是「看」,而且也不是《淡水小鎮》,而是原來由美國劇作家Thornton Wilder(懷爾德)在1938年得到普立茲獎的作品Our Town。懷爾德得過一次小說類和兩次戲劇類的普立茲獎,也是到目前為止唯一同時得過這兩種獎的作者,很可惜懷爾德在臺灣始終沒什麼名氣,大概和他作品主題大都關於道地美國生活的緣故,連Our Town這樣雋永的作品都是透過「移植」成臺灣淡水的景況才讓本地觀眾接受。就改編來說,《淡水小鎮》是「變臉」得非常成功的作品,讓不瞭解、也不想瞭解、更沒辦法體會美國鄉間生活風情的臺灣觀眾,有了確切的地景投射對象,跳過這層障礙去體會懷爾德探討的生命主題。但這幾年的《淡水小鎮》已經不像剛開始改編時保持懷爾德抽象佈景的原意,兩家主角的擺設、各種道具都以實體呈現,就一般考量來說,也沒什麼大礙,可是懷爾德的用意是要讓該劇主題論述不落實體限制,可以穿透時間達到永恆,所以選擇抽象舞臺的表現方式。(這樣的表演方式後來反倒變成另一種文化象徵,因此拉斯逢提爾在《厄夜變奏曲》(Dog Village)裡,讓電影以Our Town的表演方式進行,以象徵美國性,因為Our Town已經是美國無人不知的經典。)果陀劇場應該也考慮過很多,想要以臺灣觀眾能夠較易投入的方式來表現,既然時間、空間背景都落實了,那舞臺也就越來越實相,我也想不出什麼道理來反駁,但總覺得隱隱不妥。十年前我們排這齣戲時,一開始我很有疑慮,到底為什麼要選這齣「無聊的戲」來演出?演一些瑣碎的日常生活,怎麼不演《推銷員之死》或《慾望街車》之類的?難道就如同指導老師說的,因為這戲角色多,適合一班同學來分配演出。這個疑惑一直存在,就算我演的角色份量吃重,我也沒怎麼用心去排練,就只是合理地把該走的臺步、對白適當地表現出來,當導演的同學之前雖然也做了要求,但後來也沒認真地跟每一位演員琢磨角色功課,所以我就苟且地與這個角色保持一種疏離感,倒不是我信奉布萊希特,只是懶惰。當然,排練時就只是馬虎帶過,一直演不好。

在公演前一個半月,大家感受到緊張氣氛開始加緊排練,我也不知道怎麼地突然就開始在心裡面做角色功課了。由單一角色出發細索,便開始感受到這齣戲的威力,裡面每一個場景、對白都是這麼富有人生況味。但若只是人生況味,那這齣戲也只是好而已,不會成為經典,原因就出在第三幕,女主角Emily過世之後,她要求要回到小時候某一天生日再去看看、再去體驗平凡的一天的感受,結果是Emily沒有辦法承受這樣的體驗,沒有辦法裝作什麼都不知道地和家人過一天甜蜜的生活,在過去的時光中怎麼樣都會讓她想到往後的遭遇,原先想像的美好回味卻變成痛苦,於是她要求趕緊回到墓地去。因為這一幕戲,讓Our Town變成經典,劇作家不僅僅是觀察入圍,而且還細膩到了哲學的層次,為永恆的問題提供了具體的情節與對話來演出。

同樣的問題在我演過之後便記住,而且不斷反芻思考。大學畢業之後就覺得我生命中美麗的歲月已經過去了,在那偏遠校園中的山居歲月,永遠都成了記憶中的美好角落而不可企及。特別是畢業之後馬上當兵,生活以一百八十度大反差進行,當兵的第一年我幾乎都是在反芻大學生活中度過,一放假便往母校跑,去找那些還沒畢業的朋友們,每月有三、四天來儲存面對下一個月「可怕」軍旅生活的能量。在部隊中我每天想的就是怎麼可以回到過去,我把每一件往事都拿出來細細重溫,包括在腦海裡默背Our Town裡的台詞。

治療這種病症靠的只有時間,時間一年一年過去,漸漸地淡忘那種感受,從剛畢業的每個月回去,慢慢變成兩三個月、半年、一年,到現在我已經有五年沒回去母校過。只是偶爾會想起,放在心裡頭的只剩下「真的很久沒回去看看了」這樣的喟嘆。上周和朋友安排出遊,就決定到南部去,我也讓朋友們看看我一直說的怎樣漂亮的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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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瓶日本製的正露丸我總可以放上許久,因為不喜歡吃那怪味的藥,也不愛那驚人的藥效,總覺得可以治肚痛的藥,還可以拿來塞在齲齒洞中治牙疼,這未免太過神奇,吃了一定大有問題。

第一次見到這種藥大概是上小學之前吧,旅居日本的阿姨帶回來的怪東西,當時似乎在一般藥局還買不到。小時候的我總是很好奇地這種像黏土丸般的藥,看著媽媽把藥捏一半起來,搓揉成型,然後塞在我小嘴中的小蛀牙洞裡。說也奇怪,治胃腸的藥竟然能治牙疼,而且是這麼詭異持久的味道,不禁對正露丸充滿敬意。可是當我換完乳齒,後來牙齒健康也都保持得不錯,年齡也長了之後,對於這種藥便越來越排斥。從以前一拉肚子便吃個三顆,漸漸轉為兩顆,然後一顆,漸漸的上大學之後我幾乎不吃那藥了。也許是仗著自己的胃腸還不錯,胃腸不適的情況不多,即使拉肚子也是一拉即過,覺得這樣自然地把吃到的不乾淨東西排泄出去,反倒是較為健康的。因此從家裡帶到學校的一小瓶約二、三十顆臭藥丸,大學四年幾乎原封不動地帶回家。 倒不是說沒有肚子痛的經驗,只是向來腸胃消化力特強,也沒什麼很不適的感覺,頂多匆忙間找廁所罷了。不過找廁所,就比較麻煩一點。聽過許多人有認床的毛病,一到外地旅行或者換了個床便睡不好,但也常聽過有人有認馬桶的習性,這大概是比認床還要讓人感到困擾。從小父母便教我養成每日定時排便的習慣,所以我們幾乎都在早上起床盥洗後如廁,然後各自上班上課,肥水不落外人田。時間一久,便對外面的廁所產生不適感,尤其是男生,更是難得使用到外面廁所的馬桶,偶而難得要在外面如廁,也寧願挑蹲式的廁所而不願就馬桶,老覺得不乾淨,總是要拿衛生紙在馬桶坐墊上擦了又擦,才小心翼翼地坐上去。有朋友乾脆就蹲在馬桶上,把馬桶當蹲式廁所使用,如廁完便看到馬桶上一圈鞋印,我是不太敢這樣做,因為馬桶邊緣如此窄,萬一不小心換腳一個重心不穩,那就有得瞧了。

第一次在外面的廁所看見坐墊紙時,真是大感佩服,有人竟然如此地貼心,設計出這麼體貼的用品,真該在歷史上記上一筆,與發明衛生紙的人共享榮光。不過這種廁所倒不多見,總得到豪華的餐廳或百貨公司才得見,一般的公共廁所能有普通級的乾淨便該偷笑了。在報紙上曾看過一篇報導美國某網站針對公廁進行評分的文章,一般公共廁所的都不高,像紐約這種大城市還有公廁不足的困擾,可見方便的問題不一定是國際大城市便會較為先進。雖然大問題是一樣,但如廁習性的小地方還是有國籍差異的,像龍應台曾在書中提過以馬桶觀看民族性的看法,實在是一個很妙的切入點。大學時和同學到英國遊學,我們一大群各國的學生住進大學裡的學生宿舍,本來日子過得平順無事,可是有一天,我們帶團老師突然跟我們說,廁所裡的那個小桶子是放清潔用具的,不是丟衛生紙的垃圾桶。原來每天打掃的人員向老師反映,怎麼你們的學生都把用過的衛生紙亂丟—原來英國的習慣是把衛生紙丟到馬桶一起沖化掉的。想想也覺得有理,衛生紙易於分解得,當然隨著排泄物一起沖掉,不過倒是因為這樣的國情差異,讓我們覺得很對不起那些打掃的人員。想想看,本來放置打掃用具的地方,卻被丟滿了用過的衛生紙,那情景真是可怕呀。後來我便保持了這個習慣,結果回國後被老媽發現,責備我這種行為危害到廁所水管的暢通,果真是橘逾淮為枳。

同樣的有人認為的好習慣,有些人便認為不屑一顧。高中時有一位很有趣的數學老師,他常在課堂上做些耍寶的言行來保持大家的注意力,隨手便能將各種話題、引子轉成笑話,惹得全班大笑不斷。有一次忘了是什麼事件,老師提到了上廁所的事,他便說不應該每天固定時間如廁的,因為若養成了這種「不良習慣」,哪天因為別的事不能在那個時間上廁所,不就難過了?所以他說,想大就大,隨時隨地。當然他的言論又引發同學的一陣大笑,想必當時一定是有同學臨時要求上廁所,老師才即席發揮的。這種上課中要求上廁所的情況,到了年紀大一點,像是高中以後便覺得沒什麼,不過在還是小學生的時候,卻在逼緊了想要舉手報告都得萬分考慮,甚至不敢讓同學知道自己是去上大號的。現在的小學生看起來都很開放,不像我們當年那邊拘謹,記得在我小學低年級的時候,常常可以看到同學因為上課時不敢舉手上廁所而不住失禁。記得自己有幾次上課要求上廁所的緊急經驗,每次都覺得窘困萬分,小心翼翼地舉手,脹紅臉發問,然後風似地趕緊跑出教室,再偷偷摸摸地閃回座位。高中以後大概年紀大臉皮厚,就沒有這種窘困的經驗了,可想不到的是,上了大學卻又有這種類似的經驗。大學時剛開始上外國老師的課,突然內急想上廁所,心裡卻躊躇了老半天,把幾個英文字在腦海裡反覆籌畫,想找個最妥當的字眼來表達,到底廁所要用toilet,water closet,還是restroom,bathroom?幾次之後老師便明講說有事就自行出去,不必舉手報備,他大概覺得這裡的學生還真「乖」,像幼稚園寶寶,連上廁所這種「雅事」都還要報告。看來上廁所要不要報備,可能也是大學和中學以前教育的一個明顯差別。

在中學及小學時也曾看過老師不准同學出去上廁所的情況,老師板著臉說:「為什麼下課時不去?只顧著玩,卻在上課時打擾講課!」然後不管急得臉色似乎發青的同學,繼續跳回教科書當中。我一直很慶幸我不是那個遇到老師禁令的人,不過我倒是一直很為內急的同學擔心,怕在下一秒鐘會有不可預知的慘狀發生。我似乎可以感覺到,老師平板的講課聲,寫黑板的沙沙聲,風吹過教室翻動書頁的聲音之外,還有肚子攪動的聲音,一直要到下課,我才會跟著同學絕塵而去的跑步聲放下一顆心。所以後來我若在上課時突然肚子不舒服,能忍即忍,看看想辦法能不能拖到下課。不過這樣一來,這一堂課也就算是去掉了,因為整個人便在和肚子裡的滾攪搏鬥,挪動著身子,想找一個比較舒適的姿勢,比較不會壓迫到胃腸的坐姿,同時雙腿夾緊,小心翼翼地呼吸,將身體的動作減到最低,避免誤觸雷區。有時候腹痛的感覺撐一陣子就過了,頓時出了一大口氣,彷彿獲得新生,身體又自由了起來。以為已經遠離不適之後,便不忙著去上廁所解放,結果在下一堂課中同樣的腹痛又來襲,真是令人哭笑不得,只好又強忍,發誓一下課馬上去解放胃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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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媽媽看我在上網,走過來問我說:「什麼時候要教上網?」我心裡一驚,暗罵一聲,然後裝蒜:「什麼?」媽媽說:「弟弟說他跟你說了,你會教我們。」我心裡又再度暗罵兩聲,罵已經回到台北準備到東京度假的弟弟,真是莊孝維一百分。

不是我不孝,不想教父母上網,只是四個月前我已經見識到這個燙手山芋的超級厲害,想說趁過年將任務不動聲色地讓電腦比我高竿很多的弟弟來執行,但沒想到大年初一晚上他也失敗了,而且敗得比起四個月前的我毫不遜色。這檔事跟電腦功力高不高強無關,只跟庭訓有關。四個月前休假回家,我大概閒閒沒事做,就跟媽媽說要教她上網,我心裡面也想好要教媽媽哪些基礎電腦概念,而且是更加簡化的概念,比起時多年前上計算機概論的更加簡化又實用。結果,我失敗了。

我忘記一件重要的事,上課是老師教學生,老師大於學生。但現在我是老師,學生是媽媽,反倒是學生大於老師,所以我講著講著,看著面無表情的學生,問:「到這邊懂嗎?」面無表情的學生轉過來瞪我,然後就開罵了,砲火威猛無比。而且學生自己不做筆記,命令老師幫她寫,而且是鉅細靡遺比寫食譜來要詳細的所有動作一一都要載入的筆記。

那天晚上真是我去年一整年氣血最翻騰的時刻,我真是招誰惹誰呀我。

後來回去跟同事講時,每個人都在笑我,幹嘛跟媽媽講作業系統?其實我說的作業系統也僅只是A槽、C槽、D槽,檔案儲存位置等等這些而已,然後我就被轟了。有同事建議說,不要自己教,送去社區大學學,很快就會,他自己的父母也是這樣學來了。我一想也是有道理,一旦去外面學,老師學生的關係是正常的,不會像在家裡面是老師兼書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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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男的異想世界》(Queer Eye for the Straight Guy)兩三年前開始由美國發威,由電視劇延伸到各種時尚相關產業,這個節目變成了一種指標,連之前我在抱怨頭髮不好整理,同事脫口而出:「你這個應該怎樣怎樣,《酷男的異想世界》裡面有教。」我當場無言,《酷男的異想世界》像是追求體面與品味的教科書,不懂就太遜了。

最「正面」的同志印象莫過於將同志與品味劃上等號,即使在宗教、道德方面同志還是備受貶抑,但一般大眾的印象同志已經和某種良好品味等同了。這當然是個大誤解,這種優秀品味的印象可能是來自某些對於同志刻板印象的延伸,或是同志們因為各種職場限制,而較易在拘束比較小的設計、時尚、美容等產業被看見,於是乎便被貼上了這樣的印象。如果認真調查,在竹科工作的同志一定也很多,而且也會長得像一般被暗地取笑的高科技男。性傾向和美感應該沒有絕對的相關,美感只和認同與生存的環境相關,當同志可以公然現身的場所越多,聚合在一起的耳濡目染所創造出來的集體品味,比之天生而來的性傾向更有影響力。每每轉電視看到《酷男的異想世界》時,我心中必定升起的疑問就是:到底這些被教導的人在過了那重要的一天之後是不是就恢復原狀了?學習是要持續的,《酷男的異想世界》裡的五位帥哥想必也不斷在學習,但這些被教導的直男們有多少會願意自動自發地挪出時間來關心頭髮、服裝、飲食、藝文呢?臨時惡補出一套可以和法國女孩約會用餐的法語會話之後,下一次約會呢?品味當然是學習而來的,所以《酷男的異想世界》中的五位帥哥才能到處教導異男怎麼修飾自己門面。而學習是無關乎性傾向的,而且世界上有那麼多不怎麼有品味的酷男(queer),也證明品味和天生性傾向的遙遠距離。

與酷男較有關係的品味是什麼?與其說像是電視節目裡面教的,倒不如說是桑塔格在〈敢曝筆記〉(“Notes on Camp(1964)”)裡所整理出來的自奧斯卡‧王爾德以來所揭露的同志感性:誇大、裝飾、人工化、雌雄同體、嘲諷、都會風格等等。「敢曝」當然不能等同於同志感性,但至少可以當作一種可資辨認(某部分成員)的特徵,也可以當作運動(movement)的手段。敢曝可能是直男、直女(異男、異女),酷男、酷女(同男、同女)的某種刻板印象,但這種印象的能動性極大,可以變成自我彰顯與突顯身份的手段,而不只是被動的、被貼上的標籤。敢曝也是酷男、酷女吸取他人品味、踐履身份的方式。不管怎樣去看敢曝,敢曝必定是突出的、被看見的,這也是同志運動的主流論述目的之一。但是《酷男的異想世界》裡面教的可不是要求被看見,而是順從於某種菁英品味的儀態,進退舉止得宜像個紳士。

對。像個紳士。

想起紳士,大家的印象中便是十八、十九世紀歐洲男性貴族穿套裝戴大禮帽的樣貌,這也就是《酷男的異想世界》中的品味來源,來自從前貴族社會所流傳下來的禮儀態度,像是《追憶逝水年華》裡普魯斯特想要捕捉的逐漸頹圮的貴族想要緊抓的那部分一般。這一切和酷不酷異無關,只和貴族、身份地位以及金錢有關,和富過三代才懂穿衣吃飯有關。與性傾向無關,只與銀行存款、生活方式有關。更明白地說,《酷男的異想世界》裡的五位酷男所教的一切,和他們是不是同志無關,只和他們是這一行的專家有關。教人打理服裝的帥哥換成另外一位不是同志的服裝專家,還是可以幫觀眾搭配出得宜的服裝;教你做菜的同志情人換成梁瓊白,一樣讓你的手藝在女友面前大有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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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ec 05 Mon 2005 08:19
  • 失神

我一向是神智很清醒的那種人,或許該說是盡量讓自己保持清醒的那種人,我不會讓自己陷入恍惚、迷惘、昏亂的狀態。我指的是表面看起來的樣子,不是指不會對長遠的計畫、目標等等感到迷惘,我沒那麼厲害。簡單說,就是不會覺得我是迷糊或是昏亂的那種人,也不會無緣無故發呆出神。可是最近我老覺得自己沒有精神,進入失神狀態。

症狀一,今年買了十二部金馬影展影片,我大概睡了十部。雖說這次我選的片子時間大都在晚上十點之後,但跟以往比起來,往年也不少這樣的片,可是今年我卻連番睡。雖然今年的片子好看的比例比往年低很多,但今年是連好看的片子都睡了,這才是令我驚訝的地方。

症狀二,看表演也睡。當然啦,最近的表演也沒什麼特別好的,但是,也不到睡的地步吧,以往都不會的。甚至表演看過兩個禮拜後,就忘了!這教我情何以堪?症狀三,看電影或表演很不容易進入情況。當然我是那種很後設的觀眾,但即使後設,我也很容易在表演中進進出出,不然光是後設怎麼能維持我這麼久的興趣?可是最近就是很難進入表演情緒,一直覺得有層紗隔著,然後就會跳開,完全不是後設的那種跳開,而是莫名其妙跳出表演的那種。

症狀四,我最不樂意見到的終於也發生了……我竟然忘記了一場事先買好票的,而且是期待很久的音樂會,Gidon Kremer與波羅的海弦樂團的演出。以往我為了防止事先安排的各種活動交錯或遺忘,特別在脫離聯考不用再每天密密麻麻於行事曆上記下哪一天要考哪一顆之後,再度開始買周曆本,將事先安排好的活動、買好的票一一記上。結果這週竟然一整週都沒拿本子出來看,也沒開相關的email,以為這周好好不必趕場看表演(前一兩個月趕影展和密集的表演活動太可怕了…),等到當晚我發現錯過了之後,立刻就發現好幾封電子報上有關於此次表演的消息,這真是令人無法原諒呀。

難道是我年紀大了?還是工作壓力太大?還是…………更年期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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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搬家用的紙箱一一折好收攏在一起準備回收,就準備開始在新的環境展開新一輪的生活了。「家」的概念,在我同輩裡,有許多已經演變成跟我一樣,意味著大城市的一個角落,和朋友共租一個還過的去的公寓,分別瓜分著私生活和公領域的界線後,開始為未來另外一個家的想望而奮鬥。

對於家的想望,總是期待在一次搬家之後可以有更好的實現,於是不斷地搬遷(自動以及被動),希望找到更好的硬體和軟體。這硬體,當然就是租屋的房舍狀況,軟體就是一起住的人和互動其況。

念書的時候,不管是住學校宿舍或校外賃屋,找室友總是比較單純,畢竟是同班/同系/同校同學,再怎樣不同校也都是學生,主要的生活目的就是讀書,生活狀況一般而言比較單純,按照學校的作息運作,不至於相差太多,跟室友的互動也因為生活的相類似而較易進行。等到出了社會開始工作,在自己自小居住城市工作而跟家人住在一起的倒還好,離鄉背井遠赴外地就業的,第一要務就得要先安頓自己的窩,除了硬體之外,尋找臭氣相投的是有也是關乎居住品質的重要關鍵,甚至比找到硬體完好的房子更佳重要。聽過、見過太多朋友和住在一起的室友不合的例子,所以到後來大家都不免在挑選室友上頭倍加小心,不然在辦公室搞的筋疲力盡之後,回家還要繼續面對烏煙瘴氣的居住人際關係,那可能會讓人連家都不想回。這種居住的人際關係,比起跟家人相處是更需要花費心力的,雖然很多人都覺得家人是由不得己的居住選擇,但畢竟都在同一個屋簷下一起生活十幾二十年,生活習慣、品味也調和合得差不多了,一下子要去面對兩三個從不同家庭出來的寶貝兒子女兒,每一個家庭帶出來的習慣便在新的房子裡面大混戰、大融合。

朋友黑輪住的地方是一個三房公寓,有三間房間、兩間廁所、客廳和廚房,但是室友不是他自己找的,而是逼不得已在辦公室附近剛好有這麼一間房間空著,他幼找不到合適的地方,只好搬進去和陌生的室友相處。但不知是幸或不幸,其他兩位室友都滿之進退分寸的,在屋子理得大半時間都窩在自己房間裡,使用廚房或客廳的機率不高,所以阿輪也不必花太多時間來處理與室友的人際關係,只要把水費、電費等共同支出的費用談好就好。但唯一讓他感到舒服的是,對於浴廁的清潔要求不一樣,在自家使用浴廁實在讓他沒有舒適的感覺,反而提心吊膽。

黑輪跟我抱怨,每次室友洗完澡或是如廁完,他就不敢接著用,浴室地板上散佈的沒沖刷完的泡沫、毛髮,毛巾亂披掛,丟棄衛生紙的垃圾桶裡每一張衛生紙都是黃黃的那一面朝上瞪著他。黑輪在我們吃飯的時候講這件事,害我一盤咖哩飯都差點吃不下,想直接淋在他頭上。為了保持我和阿輪固定的聚餐,又不想破壞我的食慾,我只好用我的潔癖教導他幾招「撇步」。首先,添置一些浴室清潔器具,至少要有長柄刷,在每次洗澡之後刷洗一遍,並且將刷子放在顯眼的地方,室友應該或多或少知道刷子的用意,再不然也方便自己在使用前刷洗,畢竟每個人對清潔、整齊的定義不一樣,一個人可以忍受的乾淨程度,可能是另一個人無法忍受的髒亂,這是勉強不來的,只好自力救濟。丟衛生紙的垃圾桶嘛,更簡單,只要去買一個有蓋子的垃圾桶就好,眼不見為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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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ep 20 Tue 2005 10:14
  • 演講

我像發呆似地望著窗外,然後低下頭,手捏著筆晃呀晃的,再抬頭看看其他人,再看看時間,喔,快到了,不由得緊張來。

這是演講比賽,校內的,這一間教室是我們高年級的賽場,我莫名其妙地坐在裡面,到了要上台,我都覺得這是一件很荒謬的事。去年朗讀比賽我獲得了第一名,還代表學校去參加市內比賽(當然只是參加而以),我想大概是因為這樣,所以這次才會被老師叫來參加演講比賽吧。可是,可是…我記得我跟老師表示過不願意,可一個小學生的不願意,總比不上老師的「鼓勵」來得有用。可是,可是,這可是演講比賽耶,跟朗讀比賽不一樣呀。朗讀,那可簡單了,我只要把要念的文章順一遍,然後提高音量,捲舌的部分特別咬清,情緒性的腔調多加注意,很容易的,幾乎像是反射動作一樣。而高年級的演講比賽可跟中低年級時不一樣囉,不是像以前被指定的同學,可以先找人幫忙寫篇稿子,然後一背再背。我記得那時班上被指定出去的大多是可愛的女同學,咬著玲瓏的腔調,每天在課堂上練習背講稿給同學聽,然後到了比賽那天就上台去照背一次。現在高年級的演講叫做即席演講呀,當場抽題目,十幾二十分鐘後便要上台。我對這種演講方式感到非常不可思議,怎麼會有人能在腦子裡迅速地做完一篇文章,然後有條不紊地「背」出來呢?不可能,至少對我來說,不可能。

我是第一個上台的,呃…各位老師,各位同學大家好,我今天要演講的題目是…我重複了講題,也不知道是誰規定的,反正大家都要重複講題,然後才開始演講的正文。我在一分半鐘內迅速下台,心裡面有一種解脫的快感,總算熬過了這一段根本是不可能的任務。才鞠完躬,準備要下台時,評審老師之一很不悅地說:「這麼容易發揮的題目,竟然只講這樣!」呵呵,我不管了,反正我根本沒想要得名,也不想要表現什麼,短短的時間內我哪有可能做完一篇文章,然後把它背出來呢?

我笑笑地下台,總算熬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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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徒弟、收徒弟是當兵生涯中一件很重要的事,重要程度僅次於退伍吧。

收到一個好徒弟,不但可以幫你分憂解勞,同時還是自己的人氣指標,和個人教養能力的實際展現。我很高興我有一個很棒的徒弟,真的很棒!

不過我有這種收徒弟的覺悟,實在應該歸功於之前沒教好徒弟這件事上。嚴格說來他不應該算我的徒弟,

他比我小一整年,也就是24梯,是我的小同梯,但他是政戰士結訓下來的,一來部隊便掛下士階級了,按軍階他比我大很多,但是他菜我老,所以便有點位階曖昧不明了。

那天忘了什麼事,我們一卡車人從北門開到路竹的另一大隊(營級)去,回來時便順便把新派任下來的政戰士領回來。他穿著迷彩服,領上掛著下士階章,在我們海巡眼底,雖然我們的淺藍上衣深藍褲不怎樣,而且還常被誤認為空軍,但總比好笑的迷彩服棒多了。所以一回部隊我們便要他改快跟經理領衣服,然後把好笑的迷彩服換下來,也不可以穿綠色陸軍內衣,要換成白色的。弟兄們都說:「你徒弟來了喔!」那時我也是這麼想的。因為前一任政戰士已經退伍5個月了,所有的業務勢必我來教導,當然也算徒弟吧。 那時候是97年10月份,以前照顧我的大隊輔導長和前老闆保防官都在8月時調走了,大輔仔調到博愛特區的總部去,老闆保哥調到中部去,新來了一個大輔仔和政戰官,不過大隊裡的大部分政戰瑣事都是我和文岳在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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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keley.JPG

It's this pl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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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前的這個時候,世界好像還很有希望,土石流還只是在高中課本上學到的地形名稱而已,人們還都覺得我們可以在未來做些什麼。

我的生日,大學時代最後一個生日,因為距離畢業典禮只有五天,離情依依,同學、室友們趁著我的生日,好像在做對青春和我們這段同學關係的告別儀式,所以大家都瘋了。九年了,其實我記不太清楚那天晚上之前發生的事,唯一記得的大約是晚上九點以後,宗嫻去拎了一手啤酒,是可樂娜,還有一瓶檸檬汁。我們幾個人大約是三四位男同學加上我的三個室友,再加上三位女同學,我們跑到圖書館下方的廣場上躺在地上哀嚎大叫,然後飲酒。

我的酒量到現在都不好,頂多一罐啤酒,再多不行,但這是現在好一點的狀況,大學時更差。不過那天我乾掉了一瓶,然後大家開始傷春悲秋,依依不捨。我的大學時光過得很快樂,想到過幾天我們就分別要當兵、找工作去了,沒有人不處在夕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的感慨裡。

胡亂扯一通之後,Tommy竟然不見了。我轉念一想,看一看附近,大概知道他去哪了,我大叫一聲,往旁邊的游泳池奔去,大家也一起跟過來。這個當時落成不到一年的游泳池,是我生平第一個游過的國際標準游泳池,曾帶給我很多美麗的回憶。比如說它的可以瞭望四野的景致,或者是有一次在黃昏時入池,看著天空由淡藍而變深藍、靛黑,然後星星出來,我們仰躺在水面上,感覺自己像是浮在星河當中。

我們幾個男生翻牆進去,看到Tommy已經在水裡,呵呵,當然是脫光光跳進去的。我們二話不說,也把衣褲全部剝光,噗通噗通跳下池去,有種解放和破壞禁忌的快感,偶爾有車子開過,燈光照過來,我們就停止嘻笑、不動,等沒有車子,又開始胡亂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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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發現青春的存在時,一定是青春不在;等到發現健康的重要,一定是健康出了問題;人要意識到自己的身體,也就是身體開始衰退。

除了運動員之外,一般生來肢體健全的人應該很少會對自己的身體(不是外表)多做留意,非得等到發生了什麼事,比如老化,比如受傷,比如運動,才會意識到身體。舊式哲學過於推崇精神層面,以致於讓身體墮入下層,好吧,下層結構決定上層結構,身體其實決定了精神,這是越來越多發現實際的物質可以影響腦部思考所帶來的明證。

沒有身體,就沒有精神。這好像現象學以及各種二十世紀以來的文藝理論所探討的,解構以往的形而上哲學,存在先於本質。我們自小被教養成認為精神的總是比物質/肉體重要,這很有可能是阿Q精神是勝利的遺緒,這也導致了我們身心的不平衡。

等到好不容易我們發現自己的身體,發現該怎麼對待自己的身體時,身體早已經被我們惡劣對待過了。發現自己的身體其實不是一件簡單的是情,怎樣跟身體對話是必須學習的,用各種極細微的感官去感受,去將各種反應做定位,才能瞭解身體在跟我們做出什麼樣的回應。

越來越多的人學習瑜珈、氣功、太極、舞蹈,這不一定是自發性的想對身體做的開發,有可能是風潮所致,但多少也讓人開始去瞭解自己的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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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剛添購的抽風機。

搬來台北三年,忍受一年比一年更無人道的夏天,夏天下班一回到家,戶外的夏夜已經清涼如水,家裡還是如蒸籠般悶燥。

住的這個地方我不是很喜歡,所以除了一開始洞念想要裝冷氣之外,後來我都打消念頭。有時候真的是熱到難以入眠,不知如何是好。前一陣子跟同事提到這件事,他說可以裝個抽風機,這是貧窮男的好工具,可以把戶外的涼風抽進來,不像像電扇一樣怎麼吹還是屋裡的熱風。

這真是一語驚醒熱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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