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是1994年,我開始在我的書籍上面蓋章。

一開始只是為了標誌自己的財產,拿了是簡單的木頭姓名章,後來覺得在書上蓋那一小方姓名,實在很土,所以到小鎮上的一家印章店,挑了一款石頭,請老闆幫我刻上自己想的字句。幾天後,我就有了自己第一方藏書章。

有了章之後(唉,該稱篆刻嗎?還是印章?)我便開始將學校宿舍書架上所有的書都蓋上一遍,那時也還沒大量購書(因為沒錢),所以很快就把那幾本書蓋完,甚至以前以姓名章蓋過的,都重新蓋過一遍。

兩年後,大學畢業時,學弟刻了一個章給我,這個不能叫篆刻,因為是以竹子刻的。即使如此,這還是到現在我最常用、最喜愛的的藏書章。章上寫的是「瑯嬛」,是《山海經》上記載的神仙藏書之地,我是小時候看《天龍八部》時看到的,趕緊去查書,就決定自己的藏書章要刻這兩個字。後來昶亙問我喜歡在藏書章上課什麼字,他很小心措辭,在加上之前我不知道他會篆刻,所以等到他載我畢業時送我這章,那真是無比高興。一直到現在,這章都還包在當初他送我時所包那張紙裡面。stamp.JPG

一年前,我開始猶豫要不要再我的每本書上繼續蓋下去,後來被同事一兩句話說服。今天我又開始猶疑了,原因是同樣的:我的書越來越多,免不了要清出去,送人、賣給舊書店,如果是我,在舊書店一本有別人章的書,實在是前任擁有者的氣味太強,我買回來的意願實在不高。基於這樣的理由,我想很多愛書人也不太喜愛看到別人的張出現在自己買的書上,再加上真的書滿為患,我不得不認真思考繼續蓋章這件事。

好傷腦筋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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