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寫下這個題目,我自己看得都心虛,我沒有什麼好辦法、意見要來分享,可能抱怨比較多,感嘆比較多。
我在出版業工作,可能一些網友看看我的文章猜一猜都猜得出來,但實際的工作內容可能就不是那麼清楚了。許多人可能會猜是編輯。在台灣,編輯幾乎等同出版業,可是很抱歉,我是當企畫的。那出版公司裡的企畫要做什麼事?這個問題大概是自我從事這一行以來就被問到現在,值得寫另外一篇或兩篇文章來解釋加抱怨。先簡單一句話說明,就是要把書籍形塑出來之後讓讀者知道然後想要閱讀、購買。
就這麼簡單一句話,可裡面百轉千折呀。(嘆)選一個自己的興趣當行業,有好有壞(這大概也需要另外一兩篇文章來談),好處是比較能夠有自我成就感,壞處是若因工作麻痺了之後,這興趣也就可惜了。但我覺得是興趣的工作好處多一些,最大差別在於有興趣的話可以有較多熱情和動力來維繫工作以及想法,比較能夠累積,並從累積中激發那瞬現的靈感。出版是手工業,非常需要從業者的興趣、熱情和手感,從業者對一本書沒有感覺,到頭來一定會被敏感的讀者發現。這也是出版的有趣之處,手工業就不像工廠生產線大量製造一模一樣的觸感、味道、溫度,裡面是會有人的質地在的,人的質地也就是書籍最大的內涵之一。
當出版企畫也必須面對這種人的質地因素,雖然不會直接經手做編輯、設計,但書籍的目標讀者設定、行銷方向設定,處處充滿人味,所以一個再怎麼優秀的企畫,面對自己不喜歡的書籍或沒感覺的書籍,或是工作量太多沒有足夠時間去培養出感情的書籍(這很常見),或是編輯不善於表達或不願表達,在前製階段無法讓其他相關同事感受到書籍的重點進而而產生感覺(這更常見了),當企畫的因為職責所在,也只能依靠專業和經驗,盡力把宣傳做好。(在這裡,請注意,我說的是宣傳,不是行銷,前段的工作沒做好,那就不必談行銷了,就只能論宣傳。行銷有4P,宣傳/促銷只是其中1P。)通常這樣的狀況在台灣的出版業還滿常見的,最大原因是企畫這工作不受重視之故,所以往往由行銷淪為宣傳小弟小妹。(又可寫一篇抱怨文章)如果真的沒感覺的書,那這樣也就算了,心痛會少一點,可是如果是非常有感覺的書呢?看到一本自己覺得很棒的書無法多做些什麼介紹給更多人,那種心痛的感覺可也是會連續讓人一兩周睡不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