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應該有不少朋友收到一封轉寄信:某某某的拜託。

這封信我不想指名道姓講(我是在怕什麼?),為了讓沒收過信的朋友知道,其內容大致是這位我以往敬重的前輩策劃了一本關於用藥文化的書籍,兩位同志作者書寫他們五年的用藥經驗,大致是以酷異和KUSO書寫的方向進行(我沒看過稿子,是以其介紹和看過稿的朋友的描述,以及我看過他們的網站所做的描述)。信中寫說,因為書裡面所寫的涉及藥物使用,所以可能會變成禁書。(寫到這裡,應該有很多人不知道臺灣已經要變成一個思想箝制的鐵幕國家了吧,如果你關心的話,請到freespeech網站或是反對假分級制度聯盟網站看一下。)所以呢,這位前輩希望發起一個搶救計畫,希望能夠在七月一日之前,讓這本六月二十一號發行的書能賣的就賣掉,即使七月一號惡法施行,書也都賣了,她和作者和出版集團也會覺得成就過一些東西。然後就開始介紹這本書,附件上附了這本書的書介和封面圖檔,希望有部落格的人幫忙她貼圖、貼書介,介紹這本書。

第一次看到這封信時,我心想:「哇靠!真不愧是老前輩,是我素所敬佩的人,可以想出這麼厲害又刁鑽,抓住時事又投族群所好的連鎖信。」但是想了一兩天之後,可能是基於嫉妒別人的心理吧,我開始覺得其中有些怪異。如果是針對出版分級惡法,我看到的這封信的態度不是對惡法進行批評,而是想在七月一日重新施行前來大撈一筆的心態。覺得這個法令妨礙言論自由,為什麼不是去抗議、寫文章批評、傳播消息、等等做一個出版人至少可以貢獻的棉薄之力(並沒有要求要去遊行、抗爭、鼓動立委修法這樣大的動作喔)。就算出這樣的書,然後大肆宣傳一番,把事件搞大,都是讓民眾能夠瞭解狀況的方式,而不是這樣偷偷摸摸想著要把書在十天內賣掉。

另外,要人介紹書,好歹也先給別人看過內容吧。發動部落格版主寫東西,賣電影的也會先辦試映會,也有賣書的先送書給寫手看,但現在能看到的就是一篇書介而已囉,到時候書出來的內容如果不如想像怎麼辦?

這位前輩以其經營出版的經歷,業界無人能比她來出版這本書更適合,也因此這封信在會被收到的人眼中,一定具有相當大的說服力,就像我第一次看到時那樣。可是,她有沒有想過,用藥文化探討可能需要很長一段時間的培養,讓讀者發現人體的另一種異於日常的感官經驗,一種奇特的眾妙之門,這需要長期的討論,而不只是搶在惡劣的出版分級制度前十天的一本書而已。這封信,讓人只看到一個炒短線的心態,而不是如其所言的「此書的出版又至為重要,因為它打破了我們對搖頭一族的刻板印象,透露出人民擺脫國家機器規訓、積極爭取身體自由的勇氣行動。」只此一本書就有這麼大的力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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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前的這個時候,世界好像還很有希望,土石流還只是在高中課本上學到的地形名稱而已,人們還都覺得我們可以在未來做些什麼。

我的生日,大學時代最後一個生日,因為距離畢業典禮只有五天,離情依依,同學、室友們趁著我的生日,好像在做對青春和我們這段同學關係的告別儀式,所以大家都瘋了。九年了,其實我記不太清楚那天晚上之前發生的事,唯一記得的大約是晚上九點以後,宗嫻去拎了一手啤酒,是可樂娜,還有一瓶檸檬汁。我們幾個人大約是三四位男同學加上我的三個室友,再加上三位女同學,我們跑到圖書館下方的廣場上躺在地上哀嚎大叫,然後飲酒。

我的酒量到現在都不好,頂多一罐啤酒,再多不行,但這是現在好一點的狀況,大學時更差。不過那天我乾掉了一瓶,然後大家開始傷春悲秋,依依不捨。我的大學時光過得很快樂,想到過幾天我們就分別要當兵、找工作去了,沒有人不處在夕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的感慨裡。

胡亂扯一通之後,Tommy竟然不見了。我轉念一想,看一看附近,大概知道他去哪了,我大叫一聲,往旁邊的游泳池奔去,大家也一起跟過來。這個當時落成不到一年的游泳池,是我生平第一個游過的國際標準游泳池,曾帶給我很多美麗的回憶。比如說它的可以瞭望四野的景致,或者是有一次在黃昏時入池,看著天空由淡藍而變深藍、靛黑,然後星星出來,我們仰躺在水面上,感覺自己像是浮在星河當中。

我們幾個男生翻牆進去,看到Tommy已經在水裡,呵呵,當然是脫光光跳進去的。我們二話不說,也把衣褲全部剝光,噗通噗通跳下池去,有種解放和破壞禁忌的快感,偶爾有車子開過,燈光照過來,我們就停止嘻笑、不動,等沒有車子,又開始胡亂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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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密斯任務》(Mr. & Mrs. Smith)是我滿期待的電影,光是主題的設定:一對不知道彼此身份的敵對陣營殺手夫婦,就讓我百般期待。等到海報出來,更為那簡潔而高雅的設計傾心(臺灣版的比較累贅一點點,多了很多彈孔)。我一直以為這是一部可以期待,而且會大賣的片子。

沒想到兩個禮拜前,同事說:「這部片不會賣。」我大駭,問其原因,他說:「沒有情侶一起拍片賣座的。」原來他講的不是根據片子本身,而是某種八卦的傳統。這種緋聞情侶拍片的詛咒一直以來都有所聞,梅格萊恩和羅素克洛那部Proof of Life(都忘了中文片名)真是三敗俱商,男女主角都傷,票房也傷,不過那電影本來就不怎樣,也不該怪罪到緋聞上頭。

湯姆克魯斯和潘尼洛普克魯茲的《香草的天空》(Vanilla Sky)算是品質不錯,而且有Cameron Crowe當導演加持,他弄的音樂也一級棒,但可惜本來就是比較不大眾的類型,而且西班牙原版由Alejandro Amenábar拍攝的《睜開你的雙眼》(Abre los ojos)更有張力(雖然Cameron Crowe版本較細緻),使得《香草的天空》並沒有賣得很好,但我覺得這是類型跨越的問題。(另外多說幾句,Alejandro Amenábar真是了不起的導演,看過他三部片:《睜開你的雙眼》、《神鬼第六感》(The Others)、《點燃生命之海》(Mar adentro)真是部部精彩,而且都是不同的類型,難道新一代的庫柏立克要出現了嗎?)

回到《史密斯任務》,從頭到尾絕無冷場而且還非常搞笑,一開始是《玫瑰戰爭》,不過是殺手式的,然後竟然演變成《羅密歐與茱麗葉》,當然也是殺手式的。到最後,有一點像是《末路狂花》的感覺,但終究沒有那樣悲慘。

《史密斯任務》的導演Doug Liman之前拍過《狗男女》(Go)和《神鬼認證》(The Bourne Identity),在《神鬼認證》裡開發出來的冷冽鏡位和放大式的肉搏打鬥拍法,在《史密斯任務》裡面卻沒有怎麼強調,反而是力用各種場面調度來增強男女雙方攻防的對比,讓畫面的趣味和兩個人的張力拉到最高。我也很佩服編劇Simon Kinberg ,可以讓劇情一轉再轉,在一段張力即將減弱時馬上轉入另一段新的冒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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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談旅行,不免扯到奧狄塞斯(尤里西斯),認為他為了返家而飄盪的歷程被當成是旅行的先鋒。這麼說來,旅行的目的便是為了回歸?這可不一定。若是為了讓家變得更有意思,可以有「回歸」這樣的感覺來豐富家的意義,那旅行本身的存在意義也忒小了,家的意義也太薄弱了吧。

出門在這島上遊蕩了十天,歸途時突然有這樣的想法,在那輛我一坐上去便感到不適的統聯車上,暈了起來,勉力靠著耳機中的音樂度過晃蕩的車程。車近台南,見到地上有下雨的痕跡,想來媽媽這幾天一直打電話問我們下雨天怎麼玩的疑慮是一直在的。

只是十天來除了在台東車陷沙坑時遇雨之外,其餘一直是無雨的天氣,頂多陰天。時間挑了,也由不得天雨便改,畢竟五個人的旅行是麻煩些,就開車吧,所幸雨沒跟上來。最大的煩惱是車子,我一直在擔心大尾的車子會撐不住,因為它咆哮的聲音實在太大,而且不時出現奇怪的高溫臭味,害我以為車子快不行了。其次是開車的大尾,本來他打算一半讓我開的,後來想到我的多年不碰手排車經驗,他便一人擔起開車的重任,不吭一聲,在蘇花公路轉彎轉到手酸也不敢要我換手。其實我是開了一下午車,就在墾丁玩了一早上的水那天,大尾說累了,回民宿去睡午覺。吃完午餐我也想睡,不過其他三位小朋友眼巴巴的期待我開車帶他們去兜風,只好勇敢地擔起開車的重任。

開車這種技巧可能像是游泳或騎單車一樣,會了就是會了的,不熟的話只要摸一下便會再記起。六年來第一次碰手排車,在幾次熄火之後也變得漸漸熟悉,後座的乘客竟也有人放心地打起瞌睡來。

由墾丁往北開去,車過核電廠之後左轉,我憑著半年前那晚的記憶開到了小漁港,在其他三位小朋友的疑慮之下,引他們到了市場,高高興興地買了一大盒便宜又好吃的生魚片,回到車上開著冷氣大快朵頤,滋味甜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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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星際大戰:西斯大帝的復仇》之後,突然某些情節的思考感到困惑,最大的困惑在於路克‧天行者的身世之謎。

以往看星戰系列,到了《絕地大反攻》才知道莉亞與路克的關係,路克的身世逐漸清晰,片尾所有真相大白,一切血脈糾葛都清楚了。到了星戰的前傳,也就是「更正」之後的星際大戰前三集,目的就是為了鋪陳黑武士達斯維達的來龍去脈。

姑且不論這樣一個過程是不是足夠撐起三集的情節(對我來說,前兩集實在是可以縮成一集),但當代的觀眾依照影片出現的時間來看,可以先享受路克的身世之謎,再探索安納金投效黑暗的原因,但以後的觀眾呢?

如果依照盧卡斯的意願一到六集這樣依序觀看下去,看完前三集之後,接著要看1977年出版的最原始的《星際大戰》(也就是更名後的《星際大戰:曙光乍現》(Star Wars: A New Hope))以降的三集時,早已對其間人物關係的謎底瞭然於胸,那些以往被影迷津津樂道的正反方主角關係懸案,早就不具任何誘因,剩下的只有帝國與反抗軍間的爭鬥,那實在乏味極了。

所以呀,講故事要講成像星戰這樣有解謎意味的故事實,應該見好就收,不要再去講什麼前傳,把所有的謎拆解光光。若硬是要賺錢,好歹也不要前後次序調成依照戲劇時間發生前後的次序,而該依照影片問世的順序。就這一點來說,《無間道》顯然做得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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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發現青春的存在時,一定是青春不在;等到發現健康的重要,一定是健康出了問題;人要意識到自己的身體,也就是身體開始衰退。

除了運動員之外,一般生來肢體健全的人應該很少會對自己的身體(不是外表)多做留意,非得等到發生了什麼事,比如老化,比如受傷,比如運動,才會意識到身體。舊式哲學過於推崇精神層面,以致於讓身體墮入下層,好吧,下層結構決定上層結構,身體其實決定了精神,這是越來越多發現實際的物質可以影響腦部思考所帶來的明證。

沒有身體,就沒有精神。這好像現象學以及各種二十世紀以來的文藝理論所探討的,解構以往的形而上哲學,存在先於本質。我們自小被教養成認為精神的總是比物質/肉體重要,這很有可能是阿Q精神是勝利的遺緒,這也導致了我們身心的不平衡。

等到好不容易我們發現自己的身體,發現該怎麼對待自己的身體時,身體早已經被我們惡劣對待過了。發現自己的身體其實不是一件簡單的是情,怎樣跟身體對話是必須學習的,用各種極細微的感官去感受,去將各種反應做定位,才能瞭解身體在跟我們做出什麼樣的回應。

越來越多的人學習瑜珈、氣功、太極、舞蹈,這不一定是自發性的想對身體做的開發,有可能是風潮所致,但多少也讓人開始去瞭解自己的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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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剛添購的抽風機。

搬來台北三年,忍受一年比一年更無人道的夏天,夏天下班一回到家,戶外的夏夜已經清涼如水,家裡還是如蒸籠般悶燥。

住的這個地方我不是很喜歡,所以除了一開始洞念想要裝冷氣之外,後來我都打消念頭。有時候真的是熱到難以入眠,不知如何是好。前一陣子跟同事提到這件事,他說可以裝個抽風機,這是貧窮男的好工具,可以把戶外的涼風抽進來,不像像電扇一樣怎麼吹還是屋裡的熱風。

這真是一語驚醒熱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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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趕緊想個辦法來對付即將到來的7/1換新身份證按指紋的措施,我可不想在這個國家生存都被當作犯罪嫌犯般對待。

這個國家,對外軟弱無力,對內可兇狠得緊,要叫我去愛它?

愛是用嘴巴湊麥克風喊就成的嗎?多做點值得我愛的事好不好,不要吃飽鹹橄欖,只會欺負無產階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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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影片上映前寫的文章,本來沒想到會去看這部電影,寫到此就算了。沒想到後來被朋友找去看了此片,唉。後來一直要再補寫一些什麼,可是拖了快一年都沒動,那就這樣吧。



1987年阿諾史瓦辛格主演了《終極戰士》(Predator),這部片子至今看來都很有意思,把之前越戰模式搬到科幻片來,把越共變成會隱身的外星人。

1990年主演《致命武器》(Lethal Weapon)系列的非裔男星丹尼葛洛佛(Danny Glover)接演《終極戰士續集》,這次外星掠奪者跑到都市裡來,場面更血腥,但是越共跑到都市裡就一點也不有趣了,所以這部片超級失敗。

《異形戰場》(Alien Vs. Predator)把兩部系列影片裡的恐怖生物鬥在一起,真像是福爾摩斯大戰亞森羅蘋,弗來迪大戰傑森,怎麼最近都喜歡搞這種玩意兒,再來要不要有李慕白單挑楚留香咧。終極戰士,這個譯名,當年我看的想法是指主角阿諾,雖然英文原片名是「掠食者」,指的是外星生物,但依中文的邏輯,總不會把終極戰士這種正面的詞彙來直接連結predator吧。所以,這個終極戰士,對我來說,指的是絕對不是那個外星生物。

結果最近《異形戰場》出來,所有人紛紛稱其為異形大戰終極戰士,直接把終極戰士接上predator了。情有可原之一是,當年這生物也沒名字,英文版還可以稱predator,但在中文版裡面卻一個名稱也沒有,片商又為了連結兩個影片系列,就直接用了終極戰士之名。可是這樣看起來真的很奇怪,異形大戰終極戰士,看起來就有正邪之別,不像英文的Alien Vs. Predator,就是兩個「非我族類」的大廝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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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現在在台北的書架之一)



沒想到終於輪到我來寫「敗家日記」了。以往在BBS上看到購物版、敗家版、血拼版中所述的事實,覺得不可思議,不過當事情輪到自己頭上時,那種魅惑的動力硬是不由分說地將自己拉著往前跑。當然,比較起來,我這舉動應該不算很敗家,光是在金額方面便比人家不過。

我認識有人看到一件據說「很便宜」的DKNY外套,五折,便迫不及待地刷回來,15000元新台幣一下子出口袋,也聽過朋有的朋友在法國兩天就花掉盡300000大洋台幣的。對於這種事蹟,我只能以理解神話的心態去想像,並不太能將其放進我的生活來體會,畢竟窮人家的小孩眼目及思考範圍有限。

七月之後便沒了助學金,過著窮苦的生活,又逢暑假,到處玩,把一點點積蓄也花光,窮到縮衣節食,不敢在外用餐,看到書不敢買,不敢逛唱片行的地步。可是書店和唱片行是我精神動力的加油站,不去實在很痛苦,所以只好盡量克制自己的衝動,以空間換取時間,多逛幾圈,模糊掉自己想買的慾望,將癮蟲發作的時間延後,等待,等待那遙遠的助理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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