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行業或一項產品如果銷售期夠久,市場開始飽和,便會有人開始結合各種額外的好處,讓消費者覺得買了很划算,而願意繼續支持該項的產品,這樣的作法一般都稱為附加價值。於是我們便常聽到,如何增加產品的附加價值,如何讓產品的附加價值成為擴展市場的利器。

附加價值不一定是多加上去的,有可能是減少的,特色就是在於「少」。比如說蘋果電腦以及相關的衍生產品,其受人喜愛除了外型設計之外,另外一個原因就是操作介面簡單,可用最少的步驟和程序達到想要的效果。這種操作方法上面的「少」就是它的附加價值,讓使用者感到貼心則是精神層面的多,這是比具體的什麼三合一、五合一的功能更令人覺得貼心。說到多合一,這是最基礎的附加價值的觀念,買冷氣要同時可以除濕,然後進階到可以消毒、暖氣、fuzzy控溫,還要有陰離子、奈米殺菌光等等,這都是傳統的附加價值概念。如果說到買冷氣送小家電等等的方式,那勉強可以說是促銷的附加價值,不算是含納在產品本身的行銷考量裡面。(所以啦,已經有產品,想辦法賣好一點,那是促銷;在發想設計產品時便把接觸消費者的各個層面考慮進去,那才是行銷。)但是當所有的產品不斷擴充自身功能時,原先的產品特性就會被稀釋,結果使得各項功能處在不上不下的階段,這時候就可能會回歸到前面所提的,強大的附加價值在於純粹和簡單。

比如說手錶。我身邊的朋友已經很多人不戴錶了,包括我自己,對於時間的掌握都來自其他可以指示時間的工具:手機、電腦、MP3等,所以手錶的市場一定會掉很大一塊,這時候手錶廠商便要發展更誘人的附加價值,才能保持並開發消費者。一個方向可能像swatch一樣,發展出各式各樣的新潮款式,搭配流行性的裝扮和限量款的設計,另一個方像是把精確度和錶身的質感不斷提升,讓產品有尊貴感。這也是附加價值,而且是自行銷面著手的附加價值。

提升產品的單一功能,使之單純化,所要下的功夫並不只有是消減,而是要把單一的功能做到最強、最簡便。除了蘋果電腦之外,最明顯的例子就是Google,一反之前所有附帶有搜尋能力的多功能網站,要塞入很多很多讓使用者各種需求都可以滿足的訊息,Google只是想做一個單純的網路搜尋工具,結果就這麼成功了,而且也不會有人嫌它過於簡單,他的簡單伴著強大功能,就是最棒的附加價值。

這時候,問題就來了。什麼時候該增加?什麼時候該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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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ul 28 Thu 2005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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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在網路上認真地寫東西起到現在也七年多了,七年前不知怎麼的靈機一動,決定把自己寫的東西編成「報紙」寄給同學朋友。第一份我自己的「電子報」:「私人讀舒適」出現在1998年4月14日,距我退伍還有兩個月。

開始「辦報」時,距離我開始摸網路也有一段時間了,打從windows 3.0時代開始上臺灣學術網路、玩BBS,玩到廢寢忘食轉換了我的人生狀況,其間約有三、四年。雖說我的書寫風格比較嚴肅,但我當時大多放在BBS上的文章還是比較隨性的,不太管是不是有整體的架構。我覺得這才是網路語言生態的常態,是即時的、隨性的。但就我來的想法,網路是一個媒體,所以當我有BBS個人版時,就開始思索風格該怎麼建立。可是一旦我認真去思考這個問題,並將這種思考落實在網路的書寫上,就注定了是一個冷清不夠熱絡的局面,不過這也是可想而知的,也不太意外。first publishing.JPG

(我的第一份電子報「私人讀舒適」試刊號)


從1994到1998這段期間,我玩的大都是BBS,雖然在1996年興起一股home page(烘焙機)的風潮,我在室友的指導下試做了兩頁,但此後無以為繼,剩下的時間大都掛在BBS上。我一直以為BBS同一代人會共有的經驗,等到進了職場才發現很多同輩人不知道如何使用BBS,特別當我說「玩BBS不必用滑鼠,不要用滑鼠去點」時,真的出現了一個難以想像的代溝場面。BBS想當然爾是在沒有滑鼠的介面下發展出來的,這對於現今的電腦使用者的習慣來說,還真是一個無法適應的「方便」。

我是1998年6月中退伍的,之前半年的空餘時間,我大都用在準備考研究所。書看久了就想寫寫東西發洩一下,特別是在軍中,無聊到詩集是一頁一頁接續看完,而不是挑著選自己喜愛的看,也無聊到隨身帶著筆記本有空檔就寫東西。當兵的後半年,大概是我書寫最勤快的一段時間。寫著寫著,不知道怎麼樣就開始想把這些東西透過電子郵件發送出去,於是就出現了第一份「私人讀舒適」,藉著休假回家的時間,把文章打出來,然後寄送給朋友同學等諸位受害者。當初寫的東西還是以電影居多,而竟然第一份是用英文寫的,這對現在的我來說實在太不可思議了。雖然這篇文章被同學笑過,但那時畢竟畢業一年多,一些學校裡培養的書寫記憶仍在,不像現在我的英文早忘光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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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買得到一本書買不到一本書,像是命定的。像是「快打旋風」電玩裡的程式一樣,被設定成什麼角色,似乎就擁有了那樣的命運,如同春麗不斷地一再為父報仇,無法跳脫程式輪迴。現實世界上的我,一直不斷在各大小書店、舊書店、二手書網站不斷地尋找駱以軍的《我們自夜闇的酒館離開》,無法跳脫就是找不到這本書的輪迴。駱以軍的《我們自夜闇的酒館離開》出版時,我沒有立刻注意到這本書,四年後當我第一次讀了書中首篇〈降生十二星座〉後,立即全身觳觫,覺得見到了小說書寫的新可能。竟然有人在那樣的年代,在網路虛擬世界尚未成形時,所有論述都還沒接觸這塊虛擬領域時,就有人把電動玩具、虛擬的人物與現實生活的命定說法連結起來,再把星座命相和人生處境揉雜進去,創造出小說世界的新境界。但同時也覺得既然有人可以想到這樣的層次、開發出這樣的新方向、寫出這樣的作品,那我也別想做什麼寫小說的春秋大夢了。

這本小說是在一九九三年年底出版的,一直到我從圖書館借了這本書來看大感震驚,即刻到各大書店做地毯式搜索,其間大約與初版時間相隔了四年,但那時就已經找不到這本書了。彼時我仍在服役,每每趁休假到各書店尋覓,但一無所獲。所以後來看到不錯的書籍,不管看不看得完、看不看得下,在第一時間便要立刻買下收藏,究竟其間的心理轉折,和當初沒早早買下這本書有相當大的關係。

《我們自夜闇的酒館離開》之後就成為我一再在舊書店和圖書館裡尋覓的對象,到每一家舊書店的第一要務就是尋找這本書,思念得緊時就到圖書館借這本書出來翻一翻,這大概是我在圖書館裡重複借書率最高的書籍。有時候,我還會興起一股歹念,想借了書然後跟圖書館報失,付一些賠款後我就擁有這本書了。

說實在,《我們自夜闇的酒館離開》裡除了〈降生十二星座〉之外,其他五篇也是不錯的充滿開發性的實驗作品,但因為〈降生十二星座〉珠玉在前,其他篇章就相形失色。如果僅只是為了〈降生十二星座〉,那自從此篇發表後的各種文學選集,不管編選者是誰,幾乎都選入此篇。〈降生十二星座〉儼然已是文學史上重要的代表作,我大可買其中一部選集,就擁有了這篇小說。但是一種莫名的愛書潔癖,覺得非得要是《我們自夜闇的酒館離開》中的〈降生十二星座〉才是正牌的〈降生十二星座〉,除非是這篇小說初次刊出的那一期皇冠雜誌。結果這也就像小說中所說的程式輪迴,讓我一再在各大大小小舊書店、網路二手書店間流轉,為了一本不知道何時才會出現的小說而努力著,像是在電動玩具最後一關的對手前不斷地挫敗,又不斷地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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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手機快要壞了。昨天早上約了朋友要去游泳,聯絡時手機狀況不斷,似乎要壽終正寢。這兩個月手機一直出現以往沒有的怪現象,比如使用到一半突然斷電,或突然顯示沒有sim卡,我就得重啟電源來解決這一切。但昨天的狀況,卻讓我察覺到,我似乎應該要換支手機了。

手機現在似乎變成消費性商品,而不是為了某種功能而存在的商品,很多人會在使用手機一段時間後更換新機。但我對這個一點都不感興趣,在各種通訊設備的浪潮裡,我似乎都是退潮之後才去玩一點水的人。最早在手機不普遍,只存在超大支像水壺的黑金剛,一般人還用摳機的年代,一個人沒有摳機是很正常的,不像現在不用手機這般罪大惡極。大學畢業後當兵,退伍出來卻發現身邊有一半的人在用手機了,短短兩年內世界就被手機攻佔了,再過一年,身邊似乎只有我和我的指導教授還擁有手機。不過當研究生的日子也不太需要手機,那時候的生活也還沒發展到非手機不可的地步,至少在校園還沒被這樣入侵。我的第一支手機出現在我研三時找了一份專職的工作之後,我很乖巧地先去準備一隻手機,那時候我已知道職場不允許沒有手機的人了。(但是,還是有例外,我現在就有同事堅持不用手機,真讓我羨慕。)那時候我的手機是一支motorola的機型,型號忘記了,是當時最當紅的國民機,外型流暢,深藍色看起來很舒暢。用沒多久,有一次騎車時自口袋掉出去,回頭要去撿,竟然被另一人停車撿去,我追上去索討,對方赫然是一個流氓,和其女友強佔手機不還。當天我立刻報警循車牌找到那人到警局,但對方堅稱手機丟了,也就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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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換了Nokia8250的手機用到現在,這支手機大概也是國民機,很普及,但我不會因為別人也有而故意找不一樣的機型,撞衫、撞鞋等等對我一點感覺都沒有,何況是手機。8250越用越順手,方便攜帶而且外型也棒,對我來說這樣的一隻手機就足夠了。

但是再好用的東西也有壞的一天,這支可愛的銀色8250開始不行了,我只好到通訊行找新手機。但讓我很不滿的是,手機實在是完全被「消費」所佔滿心思的行業,只要時間過了就淘汰,沒有所謂「經典」這種概念。我以為以外型取勝的商品幾乎都會有經典款存在,服裝、車子、飾品、香水,可是手機不然。為什麼手機就容不下經典的款式?即使電子科技更新,那外型好歹也保留吧。可推想的是:一來手機使用的歷史還不夠,尚未能使消費者對過往款式的手機產生懷舊感;二來手機的產品特性實在是隨著電子科技走,個人電腦都還沒出現經典款,手機的經典款在短時間內應該不會有人想嘗試吧。

所以我這個LKK就在通訊行裡面看了所有Nokia現在有的手機,然後對每一支搖搖頭。暫時還不考慮換其他廠牌,以免要重新適應功能,但當我真的沒有辦法找到自己喜愛的手機時,換廠牌也是不得不然的。店員問我需要什麼功能,我說只要有最基本的通話就可以,和弦鈴聲都不一定要了,就不要再給我可以照相功能的手機了,我的包包裡隨身有一台500萬像素的漂亮相機,我幹嘛要再一台拍出來效果不怎樣的100萬像素的照相手機咧。店員都以一種不可思議的眼光看我,還有的會委婉地勸告我,不要抗拒有照相功能的。就講電話唄,我自幾都覺得已經被手機控制太多自己的生活了,就不要讓這電子鍊條有更多折磨人的功能了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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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徒弟、收徒弟是當兵生涯中一件很重要的事,重要程度僅次於退伍吧。

收到一個好徒弟,不但可以幫你分憂解勞,同時還是自己的人氣指標,和個人教養能力的實際展現。我很高興我有一個很棒的徒弟,真的很棒!

不過我有這種收徒弟的覺悟,實在應該歸功於之前沒教好徒弟這件事上。嚴格說來他不應該算我的徒弟,

他比我小一整年,也就是24梯,是我的小同梯,但他是政戰士結訓下來的,一來部隊便掛下士階級了,按軍階他比我大很多,但是他菜我老,所以便有點位階曖昧不明了。

那天忘了什麼事,我們一卡車人從北門開到路竹的另一大隊(營級)去,回來時便順便把新派任下來的政戰士領回來。他穿著迷彩服,領上掛著下士階章,在我們海巡眼底,雖然我們的淺藍上衣深藍褲不怎樣,而且還常被誤認為空軍,但總比好笑的迷彩服棒多了。所以一回部隊我們便要他改快跟經理領衣服,然後把好笑的迷彩服換下來,也不可以穿綠色陸軍內衣,要換成白色的。弟兄們都說:「你徒弟來了喔!」那時我也是這麼想的。因為前一任政戰士已經退伍5個月了,所有的業務勢必我來教導,當然也算徒弟吧。 那時候是97年10月份,以前照顧我的大隊輔導長和前老闆保防官都在8月時調走了,大輔仔調到博愛特區的總部去,老闆保哥調到中部去,新來了一個大輔仔和政戰官,不過大隊裡的大部分政戰瑣事都是我和文岳在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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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上似乎有一個不成文的禁忌,不要去問一個使用者的身份證上的名字。我不知道這怎麼來的,不過就我自己來說,網路提供了我隱去在現實社會被辨識的身份的機會。如果網路是一個母體,那我就應該在母體中有另一個身份,或多重身份才是,而不是現實社會中這一個。每一個id代表一個獨特的人格,即使今天我同時有三個id用在三個不同的blog發表不一樣類型的文章,其他使用者就算知道這是同一個人,但也不應該以同一人格視之。

這是我的看法,網路的id人格論。虛擬的不該與非虛擬的世界弄混,一旦我接上網路,手搭上鍵盤,我便進入了我塑造出來的id人格裡,這個id人格所表現的透過不同的語言表達和閱讀介面,就形成了不一樣的人格印象。若要說這是我,那只能說是講這話的人實在不太進入網路的狀況。

每一個id給人不一樣的印象,每一個不一樣的名字也給人不一樣的感受。雖然我還是無法擺脫我想要知道我在現實世界認識的每一個朋友的真名的念頭,但我開始習慣很多朋友我不知道他們的戶政登記姓名,但彼此知道這些朋友叫做小孩、小白、小花、小鬼、大雄、阿明、阿華……。在某些由網路認識的朋友中我被叫做沙拉,只是因為我用了一種德國民俗舞曲曲式sarabande當作我的id,叫著叫著就由Sarabande前面兩個音來取代,約定俗成之下我就得了這個好像女生名字的暱稱。

我的女名履歷還不只這一個。大學時每個人都要有英文名字,但那時我的認知不足,不像現在就以我中文姓名的拼音行之,因此拿了小時候學英文時老師取的名字Calvin來使用。結果過了半年,有一位要好的同學嫌我的英文名字難念(要正確唸出Calvin實在不易,有上齒音,有唇齒音),便將這名字國語化,直接叫我「卡門」,結果到現在,所有大學時認識我的人都還叫我這個名字。(但不是大學時認識的人叫我這個名字我就立刻翻臉。)現在去問我大學同班同學,卡門是男生女生,他們一定脫口而出說是男生,這是我親自實驗過的結果。

這些綽號對我來說的唯一功用,就是區分這個朋友是在哪一個階段跟我認識的。大學畢業、當兵、念研究所到現在就業,大家都直接叫我的名字,頂多老闆寫email給我時用我名字的拼音縮寫叫我YZ,可我實在很想在多一個好記有趣的名字。昨天因為工作認識了一個人,他說他叫毛毛,但我怎麼看他的名片,名字裡就沒半個毛字,問他,他說這樣比較好記。這真是一個好理由呀,好記、有趣,這樣多令人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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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 this pl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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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篇文章,實在太好笑了,忍不住來報給大家知道。文章叫做〈白爛的家電使用說明〉,收集了一些使用說明上的白痴文字。

據說是有很多人真的使用不當,所以廠商不得已寫了這麼白痴的說明:花生包裝上寫:「警告:內有花生」,這是什麼跟什麼?兒童感冒藥寫:「使用後請勿開車或操縱機械。」即使沒使用感冒藥,兒童也不能做這些吧。

但我看那家發展出更令人絕倒的使用說明的日本電器公司,大概是一家極有創意的公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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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我在念書時寫的一齣戲在台南做商業演出,我請了一天假趕回去看首演,同時參加座談。從知道這個消息開始,周圍的朋友便一直問我有沒有去看排戲、彩排,有沒有跟導演做溝通,我的回答很隨性,都說沒有,大家都滿驚訝的。

後來導演有打電話給我,問了個他自己看劇本的問題,在電話中我模擬兩可地回答,只給了一個簡單的概念,並沒有給予他想要由我這裡所得到的具體的回覆。我不知道為什麼會這麼「客氣」,有可能是我工作太忙、時間太少,沒辦法去看排戲,所以連帶地連人家來問問題都不太在意了。也可能是因為導演問的問題大出我意料之外,讓我覺得可能他沒抓到這齣戲所要講的,所以我避重就輕地導到我自己想要著眼的部分。不過也更有可能是,我不想給太多限制,以免出現的是一齣受到劇作者意見統轄的,綁手綁腳的演出。到了首演當天,開演前三個鐘頭我到劇場去,劇團藝術總監請我吃飯聊天。總監是我很喜歡的人,我的這齣劇當初參賽時,他也是評審之一,他後來導的幾齣戲都讓我非常驚豔,是我最喜愛的幾位臺灣當代劇場導演之一。在吃飯時,總監不免也問到了這樣的問題:身為一個劇作者,怎樣看到別人導你戲的狀況?

我的回答讓他很驚訝,我覺得沒什麼大不了的呀,劇作者寫完一齣戲,工作就完了,剩下的就給導演、演員,以及各種設計者囉。他對我的回答感到訝異,大概沒看過這麼「不在意」的作者,他說,貝克特對於他的演出非常挑剔,動不動就收回演出權。我大笑,我又不是大師,不可能這樣的。

自己想想,大概是對於「作者已死」這樣的說法我實在受到太多的學院訓練,所以已經內化到思考裡了也說不定。作者已死說的是,一旦作者把作品完成,讀者或表演者怎樣詮釋,作者都沒有權力干涉。比較學術的研究來說,以前上課時講到關於作者權的兩種觀點:米歇傅柯認為作者的歷史地位是可以被替代的,作品是時代的成果,沒有A來完成便會有B來實現,因此作者的原創性是不存在的;羅蘭巴特的看法是以符號學出發,他認為作品組成的符號都是由前人所創,作者只是重新加以利用,原創性是很低的,所以作者權限也就沒有什麼可講的。

當然,以上的說法不能擴張到後來法律延伸出的智慧財產權上,而是關注在所謂作者創作性的討論上。但就我個人來說,只要不斷章取義刻意曲解,任何的詮釋和演出需要的修改我都覺得應該,而且非常歡迎。我一直覺得大概是我很想看看自己的作品怎樣被表現,這個作品有什麼能耐可以被表現,以及導演怎樣挖掘出我所不知道的作品樣貌,這種好奇心大過我對作品的私有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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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識一批或許可以稱為「誠品救難隊」的朋友。這些朋友沒有共同的特徵,由他們的性別身高體重籍貫嗜好等等皆無法歸納出什麼特色,唯一可以讓他們變成「誠品救難隊」的資格是:對於誠品都有一種莫名的責任感,以及一張誠品書店的永久會員卡。

他們關心各種與誠品相關的新聞,卻很少看各種報紙令人髮指的社會新聞;他們在意誠品在哪裡開了什麼樣的分店,什麼時候要開始實行書籍排行榜,卻非常不屑一顧媒體上登得老大的總統金孫、名人劈腿等新聞;他們穿的可能只是NET、佐丹奴,但紅底白字印著「eslite誠品」標頭的發票,總金額佔掉每月收入的三分之一。在一直流傳著虧損經營的誠品十多年歲月,他們像擔憂小孩長不大的多慮父母一般,憂心誠品書店撐不下去關門大吉,不斷地以自身血肉餵食誠品這個他們共同溺愛而寶貝的小孩。「誠品救難隊」隊員鐵雄,曾在誠品工作過,深知書店的經營進貨模式,因此他堅持詩集一定要在誠品書店買,特別是在敦南店。在誠品工作期間,他曾經做了立牌來推薦陳大為《盡是魅影的城國》詩集,在書區掛了一個月,詩集沒怎麼賣,但鐵雄不改其志。後來又替E.P.湯普森的《英國工人階級的形成》搶得一個完美的檯位,又替他寫了一張推薦告示牌,三週下來上下冊售價高達一千兩百元的書籍僅賣掉一套,但鐵雄仍舊認為他做了該做的事。「誠品不該就是賣這些書嗎?」鐵雄一直強調如此的誠品存在價值,因此他堅持要在誠品買詩集,每月固定到敦南店細細瀏覽一遍詩集架位。他說,唯有這樣,書店看報表的人才知道詩集會賣,才會繼續補進新的詩集。「在誠品,詩與左派不可少。」鐵雄如此說,在被許多人認為布爾喬亞的誠品裡。

另一隊員阿丁則是誠品音樂的死忠擁護者,他甚至說:「其他地放買不到我想聽的音樂。」我從來沒在誠品碰到阿丁,但每週卻可以見到他又擁有了哪些新的唱片,不用說,全部都是自誠品音樂來的。阿丁與音樂館的店員越來越熟識,因此他也就越陷越深。誠品音樂的店員有種素養可以幫顧客舉一反三,讓原本想買某張唱片的在結帳時報回一堆相關的CD,而且無怨無悔。

其他的隊員也差不多是這番德行,即使近來誠品正式公佈書店開始獲利,他們依舊以哺育誠品為職志,即便他們的永久會員卡終身不會再更新。

某日,我跟隊員大明到絕色看電影,憑誠品會員卡可享早場優惠票價。以往都只要亮一下會員卡就好,但那天售票的小男生卻要大明把卡片讓他細細檢查。大明瞪了他一眼,把卡片推過去,小男生看了半晌,緬靦地說:「你的卡片過期了。」永久會員怎麼會過期!?我們只好發揮誠品救難隊隊員的精神,好聲好氣地跟小男生解釋,誠品會員的有效日期是以民國計算,永久會員有效日期都是到999/12/31為止,編號都是以GH開頭。二十出頭的小男生不知道民國999年為何物,把卡片推回,票遞了出來,說:「永久會員。真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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